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洞庭湖“湖霸”夏顺安一审获刑25年 103名公职人员被问责

2019-11-26 11:14 编辑:TF011 来源:北京晚报

夏顺安涉黑组织长期在洞庭湖区违法修建矮围,采取威胁恐吓、强占渔船等方式欺压百姓、称霸一方,通过实施有组织违法犯罪,攫取巨额非法利益。25日,湖南省益阳市中级人民法院对夏顺安等11名被告人组织、领导、参加黑社会性质组织罪案一审公开宣判。主犯夏顺安犯组织、领导黑社会性质组织罪等8罪,数罪并罚,被判处有期徒刑25年,剥夺政治权利5年,并处没收个人全部财产。

事实:洞庭湖里私建矮围 圈占3万亩“私家湖泊”

2018年6月,新华社“新华视点”栏目播发《3万亩“私家湖泊”为何如此任性?》报道,披露私建矮围破坏洞庭湖生态环境的恶劣事件,引发社会广泛关注。

因涉嫌骗取贷款罪,2018年6月3日,夏顺安被湖南省沅江市公安局刑事拘留,同年6月27日经益阳市公安局决定指定居所监视居住,同年12月10日由益阳市公安局执行逮捕。

法院审理查明,2001年底,被告人夏顺安先后承包湘阴县石湖包、响水坎和沅江市下塞湖的湖洲经营芦苇。为非法控制湖洲水域内的渔业、矿业资源,夏顺安以沅江市顺安实业有限公司为依托,纠集其弟夏顺泉组织人员持续在三个湖洲修建矮围,并于2010年将三处湖洲矮围合拢,对矮围加高、加宽、加固,打造私人湖泊。

夏顺安先后纠集夏顺泉等在矮围内外非法捕鱼、采砂,并指使组织成员通过殴打、辱骂、恐吓、强拿硬要、毁坏、侵占他人财物等手段,不准其他人员到其划定的围湖范围内捕鱼、钓鱼和采砂。

法院审理查明,该组织还有其他违法犯罪行为:先后7次勒索他人钱款,共计人民币400余万元;非法采砂,非法获利共计2200余万元,造成矿产资源损失和修复河床结构等费用共计3100余万元;采用修建矮围围湖等非法方式捕捞野生鱼,非法获利1600余万元,造成直接渔业经济损失840余万元,生态环境损失2500余万元;先后22次向湘阴县、沅江市的国家工作人员邓宗祥等6人行贿,行贿金额共计200余万元等。

审判:两百余页判决书披露 “软暴力”滋扰纠缠群众

在过去十余年中,夏顺安及其组织成员在洞庭湖内大规模修筑非法矮围,将近3万亩国家湿地变为“私家湖泊”,严重影响洞庭湖湿地生态和湖区行洪。专家表示,该案是长江流域生态保护的重要案件,对促进长江保护具有积极意义。

当地主审法院分析认为,夏顺安黑社会性质犯罪组织的特征有别于传统的黑社会性质犯罪组织。

首先是依托公司的名义,冠以合法的外衣。各成员以总经理、副总经理、总会计等公司职务相称,对外打着公司经营的旗号实施违法犯罪行为。

其次,对洞庭湖造成重大的生态环境危害。该组织不仅有违法修建围湖矮围、寻衅滋事、敲诈勒索、非法捕捞、非法采矿、骗取贷款、诈骗、行贿等违法犯罪行为,还欺压群众、称霸一方,严重侵害当地经济、生活秩序,更严重的是对洞庭湖的生态环境造成重大灾难。

此外,通过对他人采取滋扰、纠缠、哄闹、聚众造势等“软暴力”手段实施违法犯罪活动,让周边群众产生恐惧心理,达到谋取不法利益或形成非法影响的目的,更具有隐蔽性。

据益阳市中级人民法院办公室副主任李倩云介绍,本案判决书多达230余页,长达12万余字,对案件事实予以详细梳理,对证据予以充分论证,对被告人及其辩护人的意见予以全面回应。

幕后:揪出涉黑组织背后保护伞 103名公职人员被问责

2018年6月,下塞湖矮围问题曝光后引起中央领导关注。湖南省委指出,下塞湖非法矮围问题是一起严重破坏生态环境和国家公职人员严重失职渎职、违纪违法的典型案件。截至目前,共有103名公职人员被问责。

据通报,2009年至2016年,邓宗祥担任沅江市市长、市委书记期间,收受夏顺安贿赂,帮助其当选省人大代表,为该组织充当“保护伞”。2009年至2011年,沅江市交通运输局原党组书记、局长王正良在担任漉湖芦苇场党委书记、场长期间,收受夏顺安贿赂,违规签订承包合同,为该组织长期侵占洞庭湖湿地提供支持和便利。邓宗祥、王正良还存在其他违纪违法问题,均受到开除党籍、开除公职处分,涉嫌犯罪问题被移送检察机关依法审查起诉。

洞庭湖区下塞湖非法矮围问题曝光后,湖南省委督促对下塞湖矮围进行整治,后将矮围全部清除,近3万亩“私家湖泊”已基本恢复湖洲原貌。昨天,夏顺安为首的黑恶势力被判刑的消息迅速传到“私家湖泊”所在地漉湖芦苇场,当地群众纷纷拍手称快。

“对各种破坏生态环境的违法违规行为,不管困难和阻力有多大,都要依法依规坚决果断处置。”湖南师范大学法学院教授倪洪涛表示,“该案对长江经济带生态环境保护意义重大”。

 

 

来源:北京晚报 据新华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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