女子公务员笔试第一,为保证能顺利录取,竟对第二名“投毒”
女子在公务员考试中笔试第一,为了保证自己公务员考试能够被顺利录取,她竟然伺机在竞争对手的水杯里投放毒品,以使对方因“吸毒”受到行政处罚而无法通过政审。最终事情败露,女子及其同伙被警方抓获,11月25日,本案在顺义法院开庭审理。
2018年公务员考试出成绩后,女子何某以某岗位笔试第一的成绩进入了面试,但因感觉自己的录取并不稳妥,何某便通过他人联系到自称能解决难题的肖某。何某与肖某合谋,让肖某想办法接触到同岗位的笔试第二名,看看对方是否有“作风问题”,如果对方存在问题,何某便可以在政审时对其揭发。
两人还商议了报酬,如果计划成功,何某承诺付给肖某5万元,即使任务没有完成,肖某也能收获每天1000元的报酬。
去年3月13日,肖某前往被害人的工作单位,称自己前来应聘,联系到了被害人。四天后,在被害人的单位,肖某趁机将毒品放入对方水杯内,看着他喝下了水。
计划顺利进行,随后肖某报警举报被害人吸食毒品。经尿检,被害人果然“吸毒”了,其尿液中检出苯丙胺和甲基苯丙胺成分,且其电脑键盘下还藏有0.05克冰毒。
而经警方侦查,何某、肖某的陷害行为被发现,两人被抓获归案。顺义检察院认为,何某、肖某欺骗他人吸食毒品,应当以欺骗他人吸毒罪追究两人的刑事责任。
在法庭上,何某、肖某均表示认罪认罚。何某称,她原本是一名教师,前夫是公务员,但婆家嫌弃她的教师工作,最终那段婚姻已离婚告终。于是,她希望通过努力考上公务员,改变自己被人瞧不起的地位。笔试第一的成绩也让她的心态起了变化,但何某强调,她曾经阻止肖某使用毒品,“这个东西太恐怖了”。
公诉机关认为,何某、肖某欺骗他人吸食毒品,犯罪事实清楚,证据确实、充分,应当以欺骗他人吸毒罪追究其刑事责任。鉴于何某、肖某到案后如实供述,依法对其从轻处罚,建议判处何某有期徒刑六个月至八个月,并处罚金。建议判处肖某有期徒刑六个月至八个月,并处罚金。
此案未当庭宣判。
来源:北京日报客户端 记者:刘苏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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