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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成为全国首个“跨境医药电商”试点 正规“网上药店”来了

2019-12-30 21:51 编辑:TF003 来源:北京日报客户端

今后,更多来自境外的进口药品,在“网上药店”也能轻松买到了。记者12月30日下午从北京市药监局了解到,北京“跨境医药电商试点”政策正式获得国家药监局批复,北京成为全国首个“跨境医药电商”试点。这是我国跨境电商政策在涉及医药产品方面的首次破冰,阿里健康科技(中国)有限公司已率先申请开展跨境电商医药产品试点业务。

因为网购的便捷性,足不出户便能购买药品的“网上药店”,近些年越来越受到消费者的青睐。但实际上,一直以来,很多来自境外的进口药品,只能在医院或是实体药店中才能购买到,“网上药店”的药品种类不全,无法满足消费者的需求。

如何让消费者能够通过“网上药店”购买到更多来自境外的医药产品呢?为此,市药监局、市商务局、北京海关、天竺综保区管委会四部门联合成立跨境电商销售医药产品试点工作推进小组,并建立联席办公机制,出台《北京市跨境电商销售医药产品试点工作实施方案》。四部门各司其职,保障跨境医药产品的追溯、储存、配送和监测,试点企业资质及试点医药产品清单备案审核,以及试点效果评估等工作。这就让更多跨境医药产品在电商平台销售成为可能。

《北京市跨境电商销售医药产品试点工作实施方案》明确了试点企业申请条件、流程,以及质量管理要求。根据方案的要求,试点企业应当是注册在本市行政区域内、具备企业法人和医疗器械网络交易服务第三方平台资格的企业,相关跨境医药产品应当在北京口岸通关,并在天竺综保区内具有符合跨境医药产品存储要求的仓储能力。试点企业需具备符合开展试点要求的电子商务平台交易服务系统,实现对跨境医药产品的质量管控、追溯管理,并建立完善的跨境医药产品风险防控体系、售前售中售后服务体系和质量保障体系。

哪些进口药能在网店销售?实施方案规定试点品种为在境内已经注册上市的,以及财政部等十三部委联合发布的清单内产品,主要为家用日常药品和医疗器械品种。这也就意味着,来自香港、日本等更多境外地区和国家的日常药品和医疗器械,很快就能够在“网上药店”等电商平台上买到了。记者了解到,目前,阿里健康科技(中国)有限公司已率先申请开展跨境电商医药产品试点业务。

此外,方案还要求,试点企业负有追溯义务,应当以“一物一码、物码同追”为基本原则建立跨境医药产品追溯体系,实现跨境医药产品境内最小包装单元可追溯、可核查。鼓励试点企业将跨境医药产品境外生产流通环节纳入追溯体系,并实行先行赔付制度。

(原标题:“跨境医药电商”破冰,正规“网上药店”来了)

来源 北京日报客户端   记者 张楠 编辑:蔡文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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