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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国人大代表谭平川:建议最低刑责年龄降至12周岁

2020-05-22 10:52 编辑:TF020 来源:北晚新视觉网综合

未成年人犯罪低龄化引起越来越多的社会关注和担心。同时,在互联网时代背景下,公民个人信息被随意收集、擅自使用,造成个人信息大量泄露。

澎湃新闻5月21日从重庆机场集团了解到,经履职调研后,全国人大代表,重庆机场集团党委书记、董事长谭平川提出,建议降低刑事责任年龄,将现行刑法中的最低刑事责任年龄从十四周岁降低到十二周岁,将完全负刑事责任的年龄从十六周岁调整为十四周岁,以更好地维护社会公平正义。

同时,谭平川还建议加快推进个人信息保护立法。

建议最低刑事责任年龄降至12周岁

在《关于降低刑事责任年龄的建议》中,谭平川调研发现,一些手段残忍、影响恶劣的未成年犯罪,因行为人没有达到刑事责任年龄而未得到应有的惩处。行为人因未受到惩处而再次犯罪,甚至恶性犯罪的情况,也屡见不鲜。这不但对受害人不公平,对群众也不公平。

从世界范围看,未成年人犯罪作为世界性难题,各国规定的最低刑事责任年龄也不尽一致:如墨西哥为9岁,荷兰、加拿大等为12岁,法国为13岁;美国没有对最低刑事责任年龄统一规定,由各州自行设定,从7岁(俄克拉荷马州)至15岁(得克萨斯州)不等。

谭平川表示,《民法总则》已将无民事行为能力人的年龄上限由“不满10岁”调整为“不满8岁”。虽然民事与刑事行为能力不同,但两者有共同的基础和依据,这为刑事责任行为能力划分、降低刑事责任年龄提供了参照和依据。加之未成年人犯罪低龄化,已成为难以回避的残酷现实。因此,降低刑事责任年龄是非常有必要的。

谭平川建议,将我国现行刑法中的最低刑事责任年龄从十四周岁降低到十二周岁,即已满12周岁但不满14周岁的未成年人有触犯刑法规定的八项重罪(故意杀人、故意伤害致人重伤或死亡、强奸、抢劫、贩卖毒品、放火、爆炸、投放危险物质罪)的,应当负刑事责任。同时,将完全负刑事责任的年龄从十六周岁调整为十四周岁,即已满14周岁不满16周岁的未成年人,要对自己的所有犯罪行为承担刑事责任。

加快推进个人信息保护立法

谭平川在日常履职中发现,个人信息安全目前面临三个现实问题。首先,个人信息被过度收集,老百姓合法权益被侵害。APP违规收集个人信息、过度索权等侵害用户权益问题突出。

其次,个人信息被非法滥用,电话频繁骚扰,影响老百姓日常生活。中国消费者协会2018年组织了“APP个人信息泄露情况”问卷调查,85.2%的受访者表示遭遇过APP个人信息泄露情况。

2018年7月,工信部等13部门联合印发《综合整治骚扰电话专项行动方案》,但骚扰电话仍然屡禁不止,甚至技术手段还在不断升级,根源还在于个人信息被肆无忌惮地收集和滥用。这反映了当前骚扰电话治理的严峻性。

再次,个人信息保护的法律规定较为分散,缺乏整体性。据不完全统计,目前大概有40部法律、30余部法规,以及近200部规章涉及个人信息保护。但有关个人信息保护的法律分散在与具体行业相关的法律、法规和行政规章中。分散立法造成相关保护条款内容不集中、适用范围相对狭窄等问题。

谭平川在《关于进一步加强骚扰电话整治,加快推进个人信息保护立法的建议》中表示,《个人信息保护法》已列入十三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立法规划,但目前还处于研究论证阶段。

他建议,进一步加快推进个人信息保护立法,通过专门的《个人信息保护法》,将公民个人信息保护范围、保护方式、相关主体、责任追究等作出明确规定,让个人隐私不再“裸奔”。

同时,谭平川还建议国家相关部委作为治理主体,联合行动,综合整治,进一步加强行业商业营销规范管理,“一对一”对“卖房骚扰”“金融骚扰”“保险骚扰”“保健食品骚扰”等进行源头治理。建议工信部牵头,进一步严格规范电信运营商运营,让骚扰电话无路可走。

延伸阅读:

这部法为何多一“典”?民法典起草组成员王利明独家解读

7编,84章,1260条,创下我国立法纪录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草案)》即将提请第十三届全国人大三次会议审议。

民法作为“市民生活的百科全书”,其确立的规则会伴随每个人的一生。中国人民大学常务副校长、中国法学会民法学研究会会长王利明在接受本报记者采访时指出,作为新中国首部以“典”命名的法律,作为民事法律的基础和典范,民法典的颁布实施,将为人民群众实现美好幸福生活提供有力的法律保障。

首部以“典”命名的法律草案

目前,我国现行有效的法律共有250余部,其中一半以上都是民事或涉民事法律。王利明表示,我国的民事法律长期采用单行法立法形式,这使得各个单行法之间难免存在不协调、不一致的问题,法官在司法裁判中也长期面临找法的困难。

民法,是市场经济的基本法,是市民社会的百科全书。王利明强调,民法典的编纂,并非是对现行法律的简单汇编,而是要立足国情,解决现实问题、回应时代要求,妥善处理单行法律间的冲突,将分散的民事法律规范组成完整的、有逻辑性的体系架构。

“‘典’这个字,有典范、典籍之意。”王利明表示,作为新中国成立以来首部以“典”命名的法律,从其名称就能看出,民法典所规定的是民事法律中最基本的规则。同时,民法典又以“民”命名,这意味着它要充分反映人民的意愿、保障人民的权益、体现人文关怀。

立法从“分步走”到“快车道”

民法典作为社会经济活动的指南和行为规范,关系到每个人生活的方方面面,作为一部伴随人们“从摇篮到坟墓”的法典,其编纂难度可想而知。

王利明介绍,新中国历史上曾多次启动民法典的制定工作,但因种种原因均被搁置。2002年,立法机关决定采取“分步走”的方式,先制定出台《合同法》、《物权法》、《侵权责任法》等民事法律,再适时制定民法典。

终于,在2014年,党的十八届四中全会决定编纂民法典,民法典编纂工作正式进入“快车道”。立法机关决定以“二步走”的方式编纂,先制定《民法总则》,再制定民法典分编。2017年3月,《民法总则》作为民法典的总纲率先出台,使得民法典的制定迈出了实质性、关键性的一步。

民法典各分编的编纂工作也随之启动,各分编草案在与《民法总则》整合后,《民法典(草案)》终于在2019年12月公布,向社会征求意见。在即将召开的第十三届全国人大三次会议上,《民法典(草案)》将提请审议。

草案共分为总则编、物权编、合同编、人格权编、婚姻家庭编、继承编、侵权责任编七编及附则,共84章1260条,全文逾10万字。

满足人民群众美好生活需要

经过改革开放40余年的发展,人民的物质生活水平已经得到了极大提高,2020年更是全面建成小康社会之年。王利明认为,进入新时代,人民群众对美好生活的需要绝不仅仅是吃饱、穿暖,更希望生活得有尊严,人身、财产安全能得到充分保障。

草案中,详细规定了高空抛物致人损害的责任,解决人们“头顶上的痛”;完善产品责任制度,保障“舌尖上的安全”;为实现住有所居,规定了居住权制度;顺应时代要求,确认网络虚拟财产也受到法律保护……

而身处信息时代,个人信息泄露、网络暴力、网络谣言等情形,对公民的人格权造成了严重威胁和侵害。王利明表示,草案中将人格权单独成编,即意在全面加强对公民人格权的保护,回应时代挑战。

民法典本质上是一部权利法,是保障公民私权的法。王利明认为,法治的核心就在于“规范公权力、保障私权利”,而民法典通过确认私权利、保护私权利,实质上也为公权力的行使划定了标准和界限。同时,民法典还能统一裁判规则,为行政执法、公正司法提供重要的法律依据和准绳,有利于推进国家治理能力和治理体系现代化。

“民法典的颁布,将把我们带入民事权利保护的新时代。”在草案即将提请审议之际,王利明表示,民法典的颁布实施,将为人民群众实现美好幸福生活提供有力的法律保障,为我国全面依法治国宏伟蓝图的实现奠定坚实的基础。

来源:综合澎湃新闻 北京日报客户端 | 记者 刘苏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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