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晚新视觉 > 专栏 > 长安街知事

江西5天杀死3人疑凶曾春亮落网,现场曝光!抓捕过程中还发生一起悲剧

2020-08-16 17:59 编辑:TF015 来源:长安街知事微信公众号

江西省抚州市公安局通报,8月16日16时27分,犯罪嫌疑人曾春亮在乐安县山砀镇航桥村附近被警方抓获,案件正在进一步侦办中。

数千名武警、警察、民兵经过连续数日地毯式搜山和道路盘查,将曾春亮抓获,其涉嫌在5天里杀3人、伤1人。

图源:央视新闻

8月8日,乐安警方发布悬赏通告,该县山砀镇山砀村当天发生一起重大刑事案件,一男子入室杀人致2死1伤。死者为两名老人,伤者为一名儿童。经查,曾春亮具有重大作案嫌疑,其已在逃。

警方披露,曾春亮,男,1976年4月2日生,身份证号362526197604020819,住乐安县山砀镇厚坊村新厚坊组49号1户。当时查明其已往山砀镇周边地区逃窜,警方悬赏5万元,奖励给直接抓捕或为抓捕提供直接线索者。

曾春亮

5天后,曾春亮在逃亡中涉嫌再次犯案,致一人死亡。乐安警方通报,8月13日早上8时25分许,山砀镇厚坊村发生一起恶性刑事案件,一名在厚坊村工作的干部遇害。

当天,乐安警方将对曾春亮的悬赏金额提高到了30万。

在抓捕曾春亮的过程中还发生了一起悲剧。据澎湃新闻报道,乐安县公安局龚坊派出所辅警杜海华在S313省道盘查过往车辆时,一辆卡车刹车不及时,杜海华被撞身亡。

长安街知事注意到,曾春亮是一名累犯,此前两次因盗窃被判入狱,从2002年底至今累计服刑约15年。

中国裁判文书网公布的《杨友古、曾春亮等盗窃罪一审刑事判决书(2013)台路刑初字第158号》显示,曾春亮于2002年12月5日因犯盗窃罪被浙江省台州市路桥区人民法院判处有期徒刑十年,2007年6月19日调至江西省监狱管理局服刑,2009年8月8日刑满释放。

2012年6月13日,曾春亮再次因盗窃罪被台州市公安局路桥分局刑事拘留,同年7月20日经台州市路桥区人民检察院批准被逮捕,押于台州市路桥区看守所。

台州市路桥区人民检察院指控,2012年6月11日凌晨,被告人杨友古、曾春亮、雷国辉经事先商量,结伙由被告人杨友古、曾春亮窜至台州市路桥区峰江街道兴峰路211号,砸破不锈钢玻璃门,窃得潘正方放在一楼房间内(仓库)的银焊1186公斤(价值人民币96494元),之后以78000元的价格销赃给被告人雷国辉。案发后,涉案赃物已被追回。

台州市路桥区人民法院判决,被告人曾春亮犯盗窃罪,判处有期徒刑八年六个月,并处罚金人民币二万元。

第二次服刑期间,曾春亮曾获得一次减刑。《曾春亮盗窃刑罚变更刑事裁定书(2017)浙07刑更1896号》显示,浙江省金华监狱于2017年5月24日提出曾春亮减刑八个月建议,金华市中级人民法院依法组成合议庭进行了审理,认为曾春亮在服刑期间确有悔改表现、符合减刑条件,裁定对其准予减刑七个月(刑期自2012年6月13日至2020年5月12日止)。

此后,曾春亮再次获得减刑机会,但未能如愿。《曾春亮盗窃罪刑罚变更刑事裁定书(2019)浙07刑更2658号》显示,2019年7月,金华监狱再次建议,对曾春亮减去有期徒刑八个月。对此,金华市中院认为,曾春亮在服刑期间虽能遵守监规、接受教育改造,但其系累犯,且至当时未履行完毕生效判决所判处的财产性判项义务,于8月裁定不予减刑。

按照法院的裁定,曾春亮于今年5月12日出狱。然而,多年牢狱生涯并没有促成其洗心革面,他曾经的一些良好表现也只是伪装。仅3个月后,曾春亮就走上了人生的不归路。

(原标题:现场曝光!涉嫌5天杀3人的曾春亮抓住了!)

来源:长安街知事微信公众号    资料来源:央视新闻、@抚州公安、@乐安公安、@抚州乐安发布、澎湃新闻、中国裁判文书网等

​流程编辑:TF015

相关阅读

北晚新视觉网版权与免责声明:

一、凡本站中注明“来源:北晚新视觉网或北京晚报”的所有文字、图片和音视频,版权均属北晚新视觉网所有,转载时必须注明“来源:北晚新视觉网”,并附上原文链接。

二、凡来源非北晚新视觉网或北京晚报的新闻(作品)只代表本网传播该消息,并不代表赞同其观点。

如因作品内容、版权和其它问题需要同本网联系的,请在见网后30日内进行,联系邮箱:takefoto@vip.sina.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