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官方通报88岁老人被狗绳绊倒后身亡:初判为意外事件,12岁女生将狗牵出

2020-08-18 20:45 编辑:TF020 来源:北晚新视觉网综合

8月17日,广东佛山,一老人在街上被狗绳绊倒摔地后身亡。

官方通报↓

8月17日17时21分,110接到报警:广东省佛山市顺德区杏坛镇罗水市场附近一老人受伤倒地。接报后,民警及医护人员迅速赶到现场处置。经调查,罗水村民罗某(女,12岁)把另一村民罗某拴养在家门口的狗只牵出来玩,途径罗水市场时狗只挣脱约束绳,在奔跑过程中狗绳意外将本村村民麦某(女,88岁)绊倒,导致麦某受伤,经送医院救治无效死亡。

初步判断该事件为意外事件。目前,该事件的善后工作正有序开展。下阶段,杏坛镇相关部门及各村(居)将进一步加强养犬管理工作,并强化宣传教育。

延伸阅读:

 目击者讲述老人被狗绳绊倒身亡过程:十几岁女孩带别人家狗出来玩,拉不住

老人同村亲友目击事发经过,她说看见女孩拉着狗出来,大狗追逐小狗时,女孩拉不住松手了,随后老人被狗绳撂倒。

知多一点:

民法典:遛狗未依规栓狗绳,他人逗狗被咬狗主也有责

民法典草案规定,违反管理规定,未对动物采取安全措施造成他人损害的,哪怕被侵权人有过错,饲养人或管理人仍应当承担侵权责任,可以减轻责任。这意味着市民在饲养宠物时未采取安全措施,如未按照当地规定栓狗绳等,造成他人损害的,必定有责任。

第一千二百四十五条饲养的动物造成他人损害的,动物饲养人或者管理人应当承担侵权责任;但是,能够证明损害是因被侵权人故意或者重大过失造成的,可以不承担或者减轻责任。

第一千二百四十六条违反管理规定,未对动物采取安全措施造成他人损害的,动物饲养人或者管理人应当承担侵权责任;但是,能够证明损害是因被侵权人故意造成的,可以减轻责任。

(原标题: 狗只挣脱约束绳,狗绳绊倒88岁老人致其死亡,官方通报:为意外事件)

来源:综合潇湘晨报 水乡杏坛  人民日报 梨视频 澎湃新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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