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晚新视觉 > 热点 > 网摘

好意载同事上班没收一分钱,结果发生车祸被索赔27万,该赔吗?

2020-09-14 08:40 编辑:TF017 来源:北晚新视觉网综合

本是出自好意,胡先生开车上班时载了顺路的同事,没想到,路上出了车祸,他被同事索赔27万!胡先生觉得很委屈。

2020年8月24日,一起交通事故赔偿案件在辽宁省丹东市中级人民法院审结,“好意同乘”是否可以减轻赔偿责任成为争议焦点。

资料图 新华社供图

搭同事车出事故

同事该赔偿吗?

丹东市赛马林场职工胡先生顺路搭载刘某等几位同事上班。当车辆驶至赛马岔路村路段时,车辆翻入沟内,造成车内多人受伤,其中刘某伤势较重,经交警部门认定,胡先生负事故的全部责任。

事后,胡先生和刘某之间的友谊也“翻车”了。刘某向法院提起诉讼,要求胡先生赔偿住院伙食补助费、护理费、伤残赔偿金、精神损害抚慰金、交通费、营养费、鉴定费等各项损失合计272760.96元。

对此,胡先生大呼冤枉,并称自己没收同事一分钱,搭载同事纯粹出自内心的善良,结果却面临巨额赔偿,从情理角度有点说不通,自己难道不应该免赔吗?

法院:“好意同乘”不免赔

但可减轻赔偿责任

丹东市中院对该案进行开庭审理,庭审过程中,胡先生称自己是应刘某要求,在无偿的情况下搭载刘某的,属于“好意同乘”,事故发生纯属意外。他也在第一时间施与救助,并垫付了医疗费,应酌情减轻其赔偿责任。

法院审理认为,互帮互助是中华民族的传统美德,法律应当倡导民事主体积极从事互帮互助的民事行为,鼓励民事主体互谦互让,本次搭乘为“好意同乘”,可减轻胡先生在本案中的民事责任。

鉴于胡先生在驾车中亦存在过错,未履行保障乘客安全的义务,法院酌定减轻胡先生30%的赔偿责任,故胡先生应当对刘某的损失承担70%的赔偿责任,且无需承担对刘某的精神损害赔偿。最终,二审判决胡先生还应赔偿刘某148114元。

什么是“好意同乘”

“好意同乘”是一个民法术语,是指非营运机动车所有人或驾驶人,出于好意,无偿地邀请或允许他人搭乘自己车辆的行为。

本案中,胡先生无偿搭载刘某的行为属于“好意同乘”。如果发生事故后让胡先生承担全部责任,显然不利于传统美德的弘扬。

但反过来说,“好意同乘”并不表示完全免除好意人的责任,也绝不意味着同乘人自愿承担乘车风险,好意人也不能因为无偿而置好意同乘者的生命财产于不顾!“好意同乘”可以作为减轻驾驶人赔偿责任的一个因素,但并不能完全免除驾驶人的赔偿责任。

减轻善意供乘人责任

倡导助人为乐新风尚

在民法典出台前,我国法律对“好意同乘”未作出明确规定,由“好意同乘”引发的损害赔偿司法裁判不一,容易产生争议。

即将于2021年1月1日正式实施的民法典在侵权责任编中,对“好意同乘”作出了明确规定:

民法典第一千二百一十七条 非营运机动车发生交通事故造成无偿搭乘人损害,属于该机动车一方责任的,应当减轻其赔偿责任,但是机动车使用人有故意或者重大过失的除外。

此次,将“好意同乘”写入民法典,将使好意搭载的责任减轻有了明确的法律依据,填补了立法空白,具有重大意义,充分凸显民法典作为社会的基本法,是民族精神和时代精神的立法表达,弘扬了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倡导助人为乐的新风尚,让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通过立法更加深入人心。

同时,关于“好意同乘”的新规定也将进一步规范裁量权行使,统一法律适用,确立裁判标准。

“好意同乘”如何认定?

“好意同乘”主要有三大特征:

一是非营运性,同乘人搭乘的是非营运性机动车辆,非机动车不属于此范围;

二是无偿性,好意搭乘是一种无偿搭乘行为,好意人不向同乘人收取报酬。虽然有的同乘人也支付了一定费用,但只要好意人不是以营利为目的的,仍属于“好意同乘”的范畴;

三是合意性,同乘人的搭乘行为是经好意人同意的,包括邀请和允许。未经同意而搭车者,不构成“好意同乘”。

以下几种不属于“好意同乘”

一、酒店、大型超市促进经营提供的免费班车;房产开发公司的免费看房车系以营利为目的,不属于“好意同乘”。发生交通事故造成乘客损害的,不适用“好意同乘”条款。

二、搭乘人明知机动车存在超载或者驾驶员酒后驾驶、未取得驾驶资格等行驶风险,受害人坚持搭乘的,应当适当减轻被搭乘方的责任。

延伸阅读:

职场:蹭同事车上下班好吗?网友经历告诉你该怎么做!

在职场生活中,同事之间蹭车和被蹭车也是免不了的,毕竟在同一个公司工作,有几个同事和你顺路很正常。关于同事之间相互蹭车的事情,我们来看看网友怎么说….

1.刮风下雨的时候蹭同事的车,一般中午休息的时候就会把同事的车开出去加满油回来

2.十几年前,自己在郊区上班,没公交车,就蹭一同事车,但第一天就主动表示每月给50块钱。虽然不多,但当时工资也才九百块钱。后来其他同事也加入进来,每人都按50给,这同事笑着说加完油还有余钱够抽烟了!

3.本人单位同事基本都有车了,下班时没车子的几个人都是最快的走出去,本人是小等五六分钟,等到有车一族基本都走了再走,这样的好处是:避免没车的尴尬,避免有车又顺路的同事愿不愿拉你的问题。本人从不主动去蹭车,回家的方式有很多,何必为了占小便宜搭人情呢!你搭了很多次车,就必须有所表示,表示少了对方不满意,表示多了又觉得自己吃亏,看看多麻烦,最好还是不要主动去搭车。

4.每周蹭单身男同事一次车一起去总行开会,40公里,每次买好早餐,到同事小区门口等着~停车主动交停车费~老公出差买的特产也会带一份给同事!挺愉快!

5.上班时天气不好,蹭过同事的车,但每次坐了以后,要么买盒烟,要么请他吃早点,算一下比打车贵,但我自愿的,坐人家的车,就不要斤斤计较,人家能拉你就不错了!

6.蹭车,就提前说好,一个月给人家加两百块的油,或者买箱牛奶和一些零食给人家(反正两百块左右)……这个社会,人家帮你是情分,不帮是本分!

7.蹭车不是不可以,要有眼力劲,要看情况。有急事或坐车不方便的时候可以,如果一年360天或者光想着自己方便省事、省钱的主,谁见谁烦!!

8.一句话,蹭车你按照拼车的套路开,过路费过桥费加油钱,你得出一部分,坐车还得考虑一下人家开车人有没有事,方便不方便,不能真把人家当成你的专车司机!你本这这个原则,一般也不会有多大怨言!搭车坐前面坐后面,你得看你跟开车人的关系,人家比你年龄大,职位比你高,你坐在后面有点给你当专职司机的感觉!当然,男女坐一排不方便或者别扭,另当别论!

你们有过蹭车或被蹭车的经历吗?

同事求搭顺风车被拒后竟找领导告状,姑娘火了:我为什么要带她?

你有让同事搭过顺风车吗?1月13日,萧山一姑娘碰到了一个面对帮助觉得是理所当然的人,忍不住发帖吐槽。

她的帖子一下引起了共鸣,有网友表示,他遇到的情况更夸张……

姑娘说,一则其他人关于同事蹭车的吐槽,让她想到了自己的一位前同事。

这位前同事经常搭顺风车,因为到处「嚼舌根」导致大家都不愿让带她。为了这事,这位同事还找领导告状,说被大家孤立。

虽然经理帮她打了圆场,但依旧没有人愿意载她。

姑娘觉得,搭车本就是顺便的事,但有人却把它当成了理所当然,这让她十分反感。

不少网友表示,他们也遇到过同样的状况。

有人仗着同事和顺路等理由,很自然地坐上了回家的顺风车。有人甚至不把自己当外人,在车上吃东西、乱扔垃圾等,让车主几近抓狂。

更过分的,有人还把好意的同事当成了专职司机,摆出一副「大爷」的模样。

同事愿意让你搭车,应该当做是一种帮助,而不是理所当然,让对方一直帮下去。

有网友认为,搭车需要互相尊重并心怀感激。就像姑娘提到的另一位同事,每次搭车都说谢谢,还会主动帮忙,虽然都是小事,但让人心里一暖,那么上下班搭个车,也就不是什么大事了。

七嘴八舌

同事蹭车咋办?

记者就此事采访了多位热报读者,不少人表示有过搭车或被搭车的经历,他们是如何看待的呢?

刘玉梅(女 27岁):我宁愿空起也不愿意别人来蹭车,万一路上发生什么意外,我还有责任,多一事不如少一事。

黄俊(男 30岁 程序员):有一个同事离我家很近,他开车上班,只要他方便的时候我都是坐他的车回家,不过每个月我会主动给他加一次油,占了便宜也得让别人心里舒服。

张霞(女 28岁 会计):如果顺路,我觉得无所谓,毕竟都在一个公司。但是天天来蹭车的,还觉得理所当然的就应该果断拒绝。

徐杰(男 31岁 汽车销售):每天都有同事蹭我的车去地铁站,如果有时没带还给脸色看。车是私人的又不是公共资源,没有义务天天让你蹭。

周璐瑶(女 34岁 行政专员):成年人不要藏着掖着,不愿意让人蹭,又不直接拒绝,那就是车主的问题,学会拒绝大家都省事。

专家点评

别为面子委屈自己

重庆市生涯规划与职场发展顾问谭刚强表示,如果是关系一般的同事来蹭车,自己又心有不甘,那么就应该果断拒绝,不要好面子怕被同事小瞧而委屈了自己。如果用各种旁敲侧击的方式对方都不懂的话,就应该直接提出还有其他安排确实不方便,方式委婉而态度坚决。

 

(原标题:好意载同事上班,结果发生车祸被索赔27万,该不该负责?)

来源:中国普法、人民法治网、检察日报、上海青浦法院、萧山网、都市热报

流程编辑:TF017

相关阅读

北晚新视觉网版权与免责声明:

一、凡本站中注明“来源:北晚新视觉网或北京晚报”的所有文字、图片和音视频,版权均属北晚新视觉网所有,转载时必须注明“来源:北晚新视觉网”,并附上原文链接。

二、凡来源非北晚新视觉网或北京晚报的新闻(作品)只代表本网传播该消息,并不代表赞同其观点。

如因作品内容、版权和其它问题需要同本网联系的,请在见网后30日内进行,联系邮箱:takefoto@vip.sina.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