吓懵了!河北一女孩斑马线被人骑车撞倒反遭斥责,监控还原惊险一幕
12月9日,河北石家庄。一名女孩在过校门口斑马线时,被一个女子骑自行车撞倒,骑车女子反而斥责女孩。监控视频显示,骑车女子在经过学校门口人行道时并未减速慢行。女孩妈妈称,事情发生后,女孩已经被吓懵了,后经检查身体并无大碍。
网友评论:
“安全意识有待提高”
多知一点:
骑自行车撞到人后通常怎么处理?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97修订)第一百三十三条,违反交通运输管理法规,因而发生重大事故,致人重伤、死亡使公私财产遭受重大损失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交通运肇事后逃逸或有其他特别恶劣情节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因逃逸致人死亡的,处七年以上有期徒刑。《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一百零一条:违反道路交通安全法律。法规的规定,发生重大交通事故,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并由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吊销机动车驾驶证,并终生不得重新取得机动车驾驶证。《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实施条例》第九十二条:发生交通事故后当事人逃逸的,逃逸的当事人承担全部责任。但是,有证据证明对方当事人也有过错的,可以减轻责任。当事人故意破坏、伪造现场、毁灭证据的,承担全部责任。
(原标题:女孩斑马线被人骑车撞倒反遭斥责 ,女孩母亲:孩子当时就都吓懵了)
来源:综合@漩涡视频、网友评论、华律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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