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晚新视觉 > 新闻 > 北京

超标电动自行车报废置换最全指南来了!车主必须了解

2021-08-30 14:46 编辑:u062 来源:北京晚报

1.去哪些销售门店可以进行车辆置换?旧车折价和新车优惠的幅度是多少?

本市大部分电动自行车经销门店都积极参与了车辆以旧换新的行动,并签订了《北京市电动自行车行业自律承诺书》,规模已达800多家。具体各门店的信息可以通过关注北京市自行车电动车行业协会公众号“自行车与电动车”-“协会官网”-“以旧换新门店”查询。

旧车折价和新车优惠的幅度,因旧车现况和各电动自行车品牌旧车折价、厂家补贴、新车优惠等均有所不同,消费者可到店进行咨询,选择满意的品牌和优惠价格进行旧车置换。

2.置换后新车上牌有哪些方便的办理途径?

市民购买新车后,应当自购车之日起15日内申请登记,现场交验车辆并提交身份证明、购车凭证(发票)及车辆整车出厂合格证明。符合条件的,当场登记并发放电动自行车行驶证、号牌。

全市19家交通支(大)队非机动车登记站均可办理注册登记。此外,为方便群众办理电动自行车注册登记业务,交管部门在全市选取了178家电动自行车销售门店设置便民服务点,实现一站式购车、登记及上牌服务,所有便民服务点不局限于办理登记本店销售车辆,市民在其他门店购买的同一品牌合规电动自行车也可在便民服务点办理注册登记。市民可登录北京交管局官方网站或扫描右方二维码查看办理流程和办事地点。

3.不进行置换的报废车辆哪里可以回收?

市城市管理委组织各区再生资源回收类企业,利用现有回收体系和其他类型场所,设置废旧超标电动自行车回收服务网点。目前已汇总全市第一批86个回收服务网点信息,经各区核查后将向社会公布。具体信息可关注“北京市城市管理委员会”官方微博或微信公众号“管城理市”进行查询。

4.销售门店置换来的旧车怎么清运?如何避免影响市容环境?

市自行车电动车行业协会已将本市有资质的回收企业信息推送给销售门店,属地政府有关部门将引导和监督销售门店及时清运旧车,避免车辆大量堆积影响市容环境。

此外,在旧车处置过程中还将重点关注废旧电池的无害化处理,避免造成环境污染。废铅蓄电池(俗称铅酸电池)是列入《国家危险废物名录》的废物,需要特别处置。电动自行车及铅蓄电池的销售、维修门店在经营过程中产生的废铅蓄电池,应当交给具有废铅蓄电池收集资质的单位进行回收处置。

市民可通过以下途径处理电动自行车的废铅蓄电池:

●在销售及维修门店购买或维修时以“以旧换新”等模式进行置换;

●自行交给废铅蓄电池收集网点(登录北京市生态环境局政府网站,搜索“北京市废铅蓄电池收集转运试点单位基本信息”,或关注“北京市生态环境局官方微博”和微信公众号“京环之声”查询);

●投入小区的有害垃圾收集桶。

5.如何监管达标车私自改装行为?

《北京市非机动车管理条例》规定,禁止对出厂后的电动自行车实施加装、改装电动机和蓄电池等动力装置,或者更换不符合国家标准的电动机和蓄电池等动力装置;加装、改装车篷、车厢、座位等装置;拆除或者改动限速处理装置;其他影响电动自行车通行安全的拼装、改装行为。违反规定从事经营性拼装、改装电动自行车的,由市场监管部门责令改正,并处3万元以上5万元以下罚款。

改装电动自行车,会导致电动自行车发生火灾、交通事故等安全隐患。提醒广大消费者对生命健康负责,选购符合国家标准的电动自行车及蓄电池,不要私自改装电动自行车。对于发现从事经营性拼改装电动自行车等违法行为的,应及时拨打北京市政府服务热线12345进行举报,市场监督管理部门将依法查处。

6.电动自行车如何安全充电?

●进行集中停放充电。将电动自行车进行集中停放和使用充电柜充电是当前减少电动自行车火灾危害的最直接、最有效的办法。

●严禁在建筑内的共用走道、楼梯间、安全出口等公共区域停放电动自行车或为电动自行车充电。

●应尽量不在个人住房内停放电动自行车或为电动自行车充电。

●不得违规私拉电线、电缆为电动自行车充电。

●应使用匹配的充电器为电动自行车充电,如果在充电过程中发现电池表面过烫的情况,应立即停止充电。

7.过渡期后,对于超标电动自行车继续上路行驶的违法行为如何执法、处罚?

依据《北京市非机动车管理条例》第27条相关规定,超标电动自行车过渡期满后上道路行驶的,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可以先予扣留电动自行车,对驾驶人处1000元罚款。逾期6个月未处理的运至解体厂集中销毁。

过渡期后,公安交管部门将启动专项执法工作,围绕重点路口、繁华商业区、交通枢纽、机场火车站等,加强对电动自行车交通违法行为的纠正、查处力度。同时,针对电动自行车违法突出的重点路段,将严密巡控网络,强化专项整治力度。

​(原标题:上午市交通委相关负责人解答市民关注热点问题超标电动自行车置换报废最全指南

来源:北京晚报 记者:孙宏阳

流程编辑:u062

相关阅读

北晚新视觉网版权与免责声明:

一、凡本站中注明“来源:北晚新视觉网或北京晚报”的所有文字、图片和音视频,版权均属北晚新视觉网所有,转载时必须注明“来源:北晚新视觉网”,并附上原文链接。

二、凡来源非北晚新视觉网或北京晚报的新闻(作品)只代表本网传播该消息,并不代表赞同其观点。

如因作品内容、版权和其它问题需要同本网联系的,请在见网后30日内进行,联系邮箱:takefoto@vip.sina.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