杭州7·5公交车纵火案回顾 凶手包来旭点火前曾诡异一笑(图)
2015年2月13日 去年震惊全国的杭州“7·5”公交车放火案罪犯包来旭昨天下午被杭州市中级人民法院一审判处死刑,剥夺政治权利终身。
法院经审理查明:被告人包来旭常年离家在浙江省义乌市等地打工,曾因肺结核病复发,于2013年10月来杭州住院治疗。因经济拮据、旧疾复发等原因产生轻生念头,同时为发泄对社会的不满,包来旭决定采用在公交车上放火的方式报复社会。2014年7月5日下午,包来旭在灵隐公交车站登上灵隐开往城站火车站的7路公交车。当满载乘客的公交车沿庆春路行驶至上城区东坡路口时,包来旭打开双肩背包内的塑料桶,将天那水倾倒在车厢地板上,用打火机点燃,瞬间引发车内大火,造成车上33人受伤,其中重伤20人,车辆损毁损失31万多元,伤者医疗费用1000多万元。
辩护律师:包来旭将捐献出器官
法官:包来旭在满载乘客的城市公共交通工具上点燃助燃剂放火,足以危害不特定多数人的生命和财产安全,事先预谋,精心准备,执意实施放火行为,足见其主观恶性极深。
包来旭辩护律师金亮新说,最终包来旭是否上诉,还要等待10天左右再发布;如果最终不上诉,包来旭将捐献出器官:无异议目前可以理解为不上诉,但是他没有明确表示。
宣判后,旁听庭审的一位杭州市民表示:我认为是公正的,不是因为他没造成人员死亡,危害就不大。受害的人都是轻重程度不同,对很多家庭造成灾难。
来源:北京晚报-北晚新视觉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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