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孩子受伤理性维权 法官提醒:反应过度恐造成二次伤害

2015-05-31 10:45 编辑:TF007 来源:网络

2015年5月31日,六一国际儿童节临近,未成年人的权益受到关注。从近期海淀法院审理的儿童受伤案件来看,山后法庭的认为,其中不少儿童在家以外的场所受伤,家长都出现了过度反应,结果对孩子的心理造成二次伤害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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图片与本文无关

案例1:针刺伤

近日孙女士从幼儿园接3岁儿子文文回家后,在文文上厕所时,发现其私处有一个针尖大小的红点。孙女士认为是被幼儿园老师用针扎伤所致,随即联系幼儿园,并一同带孩子去医院检查,检查结果为针刺伤、已结痂。因园方不认可孩子是在幼儿园扎伤,孙女士报案并起诉。幼儿园老师和警察前往其家中探望期间,孙女士多次让儿子指认是哪位老师扎伤他的。此外她通过媒体曝光此事。

经此过程后,文文便长期不愿见生人,拒绝上幼儿园,经医院诊断存在应激障碍,应予心理保护、支持、疏导,定惊安神。

案例2:头皮伤

王先生的儿子则是在幼儿园上课期间,被教室里两米高处落下的小音箱砸到头部的,致头皮上有一个1厘米的伤口。老师为他涂抹碘伏。王先生接儿子回家时发现此事,与老师一同带孩子前往治疗,到医院时伤口已结痂,检查无异常反应。7天后,孩子在家出现尿失禁、下肢麻木,王先生带孩子去医院做头部CT检查,结果显示正常。此后两个月内,因儿子多次出现尿失禁并称下肢麻木,王先生多次带孩子去医院检查,结果均显示正常。自事发后,王先生没让儿子再上幼儿园,孩子对幼儿园也产生了排斥心理。

案例3:软组织伤

还有一起案件涉及高一男生小明。其母李女士为他报名参加了一家教育机构的活动。活动期间,小明与同学小豪开玩笑引发争执,胸口被小豪推了一下,老师发现后当即阻止双方争执,并随同家长带小明到医院检查,发现一切指标正常,未见外伤,只是有软组织伤。但李女士不依不饶,要求教育机构免除费用,并要求小明在整个过程中保持沉默,“什么也不要说”。教育机构为降低对自己的商业损害,终与小明妈达成了和解。

法官说法

禹霖华法官说,孩子成长过程中出现磕磕绊绊、小伤小病,在所难免。但一些家长出于爱子心切,维权时在一定程度上表现出对孩子的过度保护及对对方的过度反应,这种不理性行为不仅会造成对孩子的二次伤害,还会影响孩子的人格养成。

像文文、小明这样的幼儿,由于认知能力有限、心理较为脆弱、容易受到外界刺激,所以经医院检查和治疗确定孩子无大碍时,家长首先应关注的是幼儿的心理健康,即对幼儿进行必要引导,排除孩子因事件产生的恐惧和受到的惊吓,通过理性的言行消减事件对幼儿的心理影响。

过度保护和反应会导致幼儿对事态形成错误认识,认为自己受到了“极大伤害”,并形成严重的心理压力,对幼儿园和陌生人形成排斥,还会造成幼儿生理上的不正常,如失眠、多梦、尿床等。

而小明作为高中生,虽已具备较为完善的认知能力和是非观,但在他仅受软组织伤的情况下,被母亲要求保持沉默。这对孩子成长造成的负面影响是无法估量的,会导致孩子形成不健康的人格和不正当的价值观。

(因涉及未成年人,文中当事人为化名) 

 

本文来源:北京晚报-北晚新视觉网 本报记者 林靖 

图片来源:网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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