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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交急刹车摔伤老人 拒赔误工费老爷子很不满

2015-12-16 13:06 编辑:TF006 来源:网络

2015年12月16日讯,赵老爷子在乘坐公交车时,因急刹车被摔倒在过道上,导致十级伤残。赵老爷子将公交公司诉至怀柔法院,要求对方赔偿医疗费、伤残赔偿金等费用共计5万余元。今天上午,案件在怀柔法院开庭审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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赵老爷子今年已是80岁高龄,但身体不错。今年6月,赵老爷子和老伴乘坐公交车出门。“当时车开得特别快。”赵老爷子回忆。在路过一个路口时,因为地面不平整,公交车一个急刹车,赵老爷子被从座位上颠下,摔到了公交车的过道上,当时就不省人事。

事发后,公交公司态度很积极,派人立刻将赵老爷子送至医院治疗,并为老人请了护工,已经支付了各项费用近5万元。经医院诊断,赵老爷子是胸11椎体骨折、脑外伤后综合征。

“我不想来告,他们非让我来法院。”原本,赵老爷子想直接找到公交公司解决问题,但因为公司规定,需要受害人起诉才能履行赔偿程序,故赵老爷子将公交公司诉至怀柔法院。经鉴定,赵老爷子的伤残等级为十级。据此,赵老爷子主张公交公司赔偿医疗费、伤残赔偿金、护理费等共计53000余元。

对于其他费用,公交公司都没有异议,唯独不同意赔偿误工费。“老爷子都80岁了,哪还有劳动能力。”这让赵老爷子很不满,他认为自己依然有劳动能力:“去年我收了两千多斤栗子,一百斤一包的栗子扛起来都不费劲。”

本案没有当庭宣判。

公交车事故导致乘客受伤的案件屡见报端,而这类案件多是诉至法院,由法院进行判决。对此,怀柔法院民一庭法官曹小澎表示,这是由于公交公司多为车辆投保了保险,对于乘客因意外受到的伤害,产生的赔偿费用可以由保险公司负担。但在此过程中,公交公司一方需要法院出具有法律效力的判决。

曹法官表示,在这类公交意外伤害案件中,最常见的,是公交车与其他社会车辆发生交通事故后,导致的车上乘客受伤的案例。此外,司机驾驶的不小心,比如在起步、停车时过急,也容易造成乘客,特别是老年乘客的摔伤。而乘客因抓握车门等危险位置导致受伤的案件也时有发生。

 

来源:北京晚报—北晚新视觉网   记者:刘苏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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