男子沈某醉酒驾驶电动自行车撞上了路边违规停放的客车,不仅造成两车损坏,他自己也身受重伤。沈某将违停车主及其车辆投保的保险公司起诉索要赔偿。一个是醉驾,一个是违停,赔偿责任该如何划分?北京市西城区法院近日通报了这起案件的审理结果,沈某醉驾失控撞车是事故发生主要原因,违停车主过错程度较为轻微。对于沈某超出交强险的损失,法院判决沈某自行承担80%,保险公司共计赔偿39万余元。

2022年7月的一天清晨,在朝阳区一混行路段,22岁的沈某醉酒驾驶电动自行车由南向北行驶,撞上了路边一辆头朝东尾朝西停放的中型客车,造成两车接触部位损坏,沈某受伤严重。

交警认定,沈某醉酒驾驶非机动车且驾驶非机动车妨碍安全驾驶的行为是事故发生的主要原因。客车车主朱某未按照规定停放车辆是事故发生的次要原因。确定沈某承担主要责任,朱某承担次要责任。

后经鉴定,沈某颅脑损伤后遗左侧肢体偏瘫的伤残等级评定为四级;轻度智能减退的伤残等级评定为七级;开颅术后的伤残等级评定为十级。累计伤残赔偿指数80%,需要部分护理依赖。

由于朱某的车辆在保险公司投保了交强险及100万元第三者商业三者险,受伤的沈某将保险公司及朱某一并起诉,主张医疗费、后续护理费、伤残赔偿金等各项费用共计250余万元,要求保险公司在交强险范围内先行承担赔偿责任,超出交强险的部分承担30%的赔偿责任,仍有不足的由朱某承担赔偿责任。刨除保险公司已赔付的20余万元,沈某索赔共计70余万元。

西城法院审理后认为,此次事故发生时,朱某的车辆已处于长时间停止状态,朱某本人也不在车上。虽然朱某未按照规定停放车辆,但相对而言,朱某对事故的发生未有任何主动参与的情形,其过错程度较为轻微。沈某在醉酒后驾驶电动车,致使车辆失控撞上停在路边的车辆,是导致事故发生的主要原因。因此,对于沈某超出交强险的损失,根据双方的过错程度,酌情确定沈某自行承担80%,朱某承担20%。

最终,西城法院判决保险公司在交强险及商业三者险限额内赔偿沈某各项损失共计39万余元,朱某赔偿沈某鉴定费。

来源:北京日报客户端 记者 孙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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