郑女士因与周先生感情不和,诉至法院要求离婚并分割夫妻共同财产。法院判决双方离婚并对夫妻共同财产进行处分。周先生因对判决中的财产分割不满,多次通过微信、短信等方式威胁郑女士,郑女士再次至法院申请人身安全保护令。近日,海淀法院裁定禁止周先生殴打、威胁郑女士。

郑女士称,其与周先生于2006年登记结婚,于2023年经法院判决离婚。郑女士说,周先生在2022年及之前就对其进行殴打、威胁。在其与周先生离婚后,因为双方财产分割的问题,周先生给其发短信进行威胁,并且到居住处踢门,郑女士因此报警。目前,双方对于离婚后财产分割问题仍在法院诉讼,在收到开庭传票后,周先生又发短信进行威胁,所以向法院申请人身安全保护令。

周先生辩称,在双方离婚诉讼中,其对法院判决双方夫妻共同财产的处分结果存在异议,但自己没有殴打郑女士,也没有对郑女士造成实质上的伤害。

法院审理后认为,本案审理中,郑女士就申请人身安全保护令提交派出所《受案回执》、周先生与郑女士的短信记录、郑女士母亲房屋防盗门照片、民事判决书、伤情照片等材料。经核实,郑女士提交周先生对其发送短信记录存在如“不要把人逼急了、我保证你有命挣没命花”等内容。周先生认可上述内容是其向郑女士发送,但称并未对郑女士造成实质伤害。

法院认为,当事人因遭受家庭暴力或者面临家庭暴力的现实危险,向人民法院申请人身安全保护令的,人民法院应当受理。依据郑女士提交的证明材料,其申请符合反家庭暴力法和妇女权益保障法等规定。据此,法院发出人身安全保护令。

来源:北京日报客户端 记者 高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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