6月13日,证监会公布《期货市场程序化交易管理规定(试行)》,明确加强对期货市场程序化交易的全过程监管,维护期货交易秩序和市场公平。

 

程序化交易,是指通过计算机程序自动生成或者下达交易指令在期货交易所进行期货交易的行为。根据交易频率不同,程序化交易可分为高频交易和中低频交易。伴随着信息技术的进步,高频交易在全球兴起,近年来发展较快。

管理规定要求,从事程序化交易应当遵循公平原则,不得影响期货交易所系统安全和正常交易秩序。

何为高频交易?管理规定明确了程序化交易和高频交易的定义。具体来说,高频交易是指具备以下一项或者多项特征的程序化交易: (一)短时间内报单、撤单的笔数、频率较高; (二)日内报单、撤单的笔数较高; (三)中国证监会认定的其他特征。 高频交易具体标准由期货交易所制定。

同时,明确程序化交易报告要求,交易者从事程序化交易前,应当报告有关信息,收到确认后方可从事程序化交易;期货公司、期货交易所应当定期或者不定期对报告信息进行核查。

在交易监测与风险管理方面,管理规定提出,期货交易所对程序化交易实行实时监测监控,对报撤单频率高、报撤单成交比高等异常交易行为予以重点监控。中国期货市场监控中心对程序化交易行为进行监测监控。

管理规定将自2025年10月9日起实施。

来源:北京日报客户端

记者:孙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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