正值“双11”电商购物节,随着第一拨付尾款结束,消费者陆续进入收货、退换货阶段,消费纠纷也开始进入高发期。
有些消费者付尾款后想退货,商家却以“定金不退”拒绝退款,理由是“订金”可退,“定金”不退。“订金”与“定金”仅一字之差,生活中很多人也经常混用,但实际上,两者含义和法律效果截然不同。

记者登录某消费者维权网站发现,近期的投诉中,“定金不退”出现频率较高。很多消费者反映,在预售时支付了“定金”,后来又因为种种原因没有支付尾款,导致“定金”无法退还。
“定金不退”的法律依据是什么?中国法学会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研究会副秘书长陈音江介绍,根据民法典第587条规定:给付定金的一方不履行债务或者履行债务不符合约定,致使不能实现合同目的的,无权请求返还定金。
陈音江解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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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定金”是法律用语,是合同双方自愿约定的一种债权担保。如果交钱的一方因为个人原因导致合同不能履行,没有权利要求退还“定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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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订金”是大家习惯的说法,相当于提前给一部分预付款,如果合同不能成交,双方都可以要求退还。
在此,专家也提醒消费者,在网购前要明确区分“定金”和“订金”这两种不同款项,避免陷入消费纠纷。
专家还提示,消费者在购物平台选择商家时,可查看其首页显示的“证照信息”,尽量选择公示了营业执照、经营地址、联系电话的“正规商家”消费,从源头降低维权风险。
来源:央视新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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