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华社北京11月28日电 记者28日从水利部获悉,水利部近日印发相关通知,部署开展第一批国家水土保持示范创建工作。
水利部相关负责人介绍,国家水土保持示范创建类型包括国家水土保持示范县、国家水土保持科技示范园、国家水土保持示范工程。创建工作将按照“组织申报、择优推荐、推动创建、评估验收、公示认定、总结推广”六步推进。创建指标围绕组织管理、基础条件、工作成效等方面设置,根据不同创建类型各有侧重。
通知明确,各级水行政主管部门将提供政策支持、指导监督和培训引导;创建单位需立足实际、注重实效,严禁举债搞创建;被认定的国家水土保持示范单位应发挥辐射带动作用;示范创建活动相关经费要通过现有渠道解决,不得以任何形式向创建对象收费;参与示范创建活动的单位或人员要严格遵守纪律要求。
据介绍,国家水土保持示范创建将注重体制、机制、技术创新,体现先进性、代表性、时代性,充分发挥示范引领作用。
来源:新华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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