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学校、幼儿园周边福利彩票销售网点设立规定(征求意见稿)》即日起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根据征求意见稿,北京学校、幼儿园周边200米范围内拟禁止设立福利彩票销售网点。同时,销售网点应在显著位置设置不向未成年人销售彩票和兑奖的标志。

为贯彻落实《北京市未成年人保护条例》相关要求,切实保障未成年人合法权益,规范学校、幼儿园周边福利彩票销售网点设立工作,北京市民政局结合本市福利彩票销售工作实际,起草了《学校、幼儿园周边福利彩票销售网点设立规定(征求意见稿)》。

据了解,该征求意见稿对福利彩票销售网点的禁设范围、测量方法、管理要求、违规处理等关键内容进行了明确规定。根据征求意见稿,学校、幼儿园周边200米范围内不得设立福利彩票销售网点。同时,福利彩票销售网点应在显著位置设置不向未成年人销售彩票和兑奖的标志。对难以判明是否是未成年人的,应当要求其出示身份证件。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相关规定,销售网点与学校、幼儿园的距离按行人可安全通行的最短路径测量。即以销售网点出入口中间点为起点,以学生经常性出入的校门(距离最近)中间点为终点。规定中所称的“学校”范围,包括本市普通中小学、特殊教育学校、中等职业学校以及专门学校。

此外,征求意见稿还明确,对违反规定的,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未成年人保护法》《彩票管理条例》《北京市未成年人保护条例》等法律法规及相关规定进行处理。

根据《北京市未成年人保护条例》第二十九条,“在学校、幼儿园周边一定范围内不得设置酒、彩票销售网点,具体范围由市商务、民政、体育等部门确定并公布。”据了解,本次制定的《学校、幼儿园周边福利彩票销售网点设立规定(征求意见稿)》将进一步明确福利彩票销售网点的禁设标准与管理规则,让法规要求更具可操作性。

本次征求意见的时间为12月18日至12月24日。市民可通过电子邮箱、寄信、电话、传真或登录市政府网站等方式提出意见。

更多热点速报、权威资讯、深度分析尽在北京日报App

来源:北京日报客户端

如遇作品内容、版权等问题,请在相关文章刊发之日起30日内与本网联系。版权侵权联系电话:010-8520235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