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年2月1日起,我国首部针对全民阅读的行政法规《全民阅读促进条例》(以下简称《条例》)开始施行。如今,《条例》已施行一月有余。

《法治日报》记者梳理公开资料发现,“全民阅读”此前已连续12年出现在政府工作报告中,今年的政府工作报告中同样提到“完善全民阅读推广服务体系”。

当前,全民阅读推进进展如何?《条例》的施行带来了哪些变化?如何更好推进全民阅读?《法治日报》记者为此进行了采访。

线下阅读更加便利

2月15日,记者来到天津图书馆文化中心馆区,在读者入口东侧的24小时自助图书馆,记者看到,这里放置着涵盖文学、社科、科普等多个领域的200多册图书,凭身份证、电子社保卡、社保卡、读者证、读者证二维码即可进行借阅。记者注意到,其中一侧书柜中,约有三分之一的书籍被借走。

走入馆内,记者发现,即使临近春节,也有不少人在此读书“充电”。在一楼的少儿阅读区,几名小朋友安静地翻阅着课外读物。一墙之隔的自习室中,也同样有读者静坐读书。“在这里和书过年,一样很有意义。”一名读者说。

据了解,春节期间,天津图书馆四大馆区围绕“图书馆里过大年”主题,策划推出阅读分享等系列文化活动。据公开报道,截至大年初六,馆区自习室日均上座率超九成。

这样的情况并非个例。自《条例》施行以来,多地通过各项措施推进全民阅读。

北京市西城区推出“到社区读书吧”等特色品牌,以“全域巡讲+点位深耕”双轨模式开展阅读活动,通过组织出版企业跨社区开展主题分享、打造特色阅读角落,破解基层阅读资源不均难题,推动阅读服务从“普及”向“提质”转变。

2月初,河南省洛阳市首个地铁站“图书漂流角”在西工区解放路站正式启用。该项目依托地铁人流优势,为通勤族提供碎片化阅读服务。值得注意的是,“图书漂流角”的书籍均由市民自愿捐赠,依靠市民诚信实现流转,取阅只需简单登记,还可在本站或全市任意城市书房归还。

东南大学江苏省地方立法研究基地研究员华子岩告诉记者,从法治视角来看,注重线下阅读设施建设是法治保障公民基本文化权利的深度实践。

“首先,这一实践推动了文化权利向实质保障的转化,将宪法赋予公民的受教育权与文化权利转化为现实利益,实现权利‘落地生根结果’。其次,标志着政府公共服务职责的法定化,《条例》将全民阅读由社会倡导提升至行政义务高度,通过强化线下设施配套,明确了各级政府在资源配置中的责任,防止公共服务出现真空。”华子岩分析。

提升数字阅读效能

类似举措也出现在数字阅读领域。

2月1日,安徽省图书馆联合停车集团推出了数字阅读项目,以“一书一码”的形式,把安徽省图书馆的数字资源“搬”进了停车场。在合肥市淮河路等地的公共停车场里,市民只需拿出手机扫描墙上的二维码,便可利用碎片化时间享受阅读的乐趣。

在南京工业大学江苏省地方立法研究基地研究员侯嘉淳看来,《条例》的出台是推动数字阅读效能提升的“法治第一步”。数字阅读服务提供者不仅应做好对数字阅读内容的基本管理,还应通过推送优质数字阅读内容,营造良好的数字阅读环境。

侯嘉淳表示,应在法律框架内平衡数字阅读内容的“趣味性”与“知识性”,提升内容供给质量。还要在内容审查、算法机制优化以及用户反馈与投诉处理等方面发力,构建推动数字阅读效能持续提升的长效机制。

“数字阅读内容属于网络信息,首先应遵循网络安全法、《互联网信息服务管理办法》《网络信息内容生态治理规定》等法律法规和规章。”侯嘉淳解释,在他看来,数字阅读服务提供者在进行内容管理时,首先应确保数字阅读内容不触碰法律底线。

扩大优质数字阅读内容供给也同样重要。侯嘉淳告诉记者,《条例》明确提出,国家新闻出版等主管部门按照各自职责做好党的创新理论、哲学社会科学、文学艺术、科学技术等方面优秀出版物推介工作,引导公民阅读优质内容。

“传统出版物是数字阅读内容的优质素材,但部分内容专业性较强,并不易于理解。”侯嘉淳建议,有关部门在推进“知识性”内容的数字化加工时,可通过视觉化等技术手段增强知识内容的趣味性和可读性。

在采访中,侯嘉淳指出,《网络信息内容生态治理规定》中明确,网络信息内容服务平台采用个性化算法推荐技术推送信息的,应当设置符合规定要求的推荐模型,建立健全人工干预和用户自主选择机制。数字阅读服务提供者可对算法规则进行优化,便于用户及时获得高质量内容。

“在算法机制优化方面,数字阅读服务平台应持续完善算法推荐模型,平衡个性化推荐与公共文化权益权重。”侯嘉淳认为,当前数字阅读平台的算法推荐主要基于用户的个人兴趣和行为数据,建议可以设置一定的比例,为用户自动推荐一些具有公共价值、科普性质或不同文化背景的数字阅读内容,拓宽用户的阅读视野,提升数字阅读的综合效能。

消除更多阅读壁垒

除了在提升全民阅读服务质量方面进行规定,《条例》还在强化全民阅读保障措施方面作出规定,提出强化对未成年人、残疾人、老年人等群体以及农村地区等的阅读保障。

如何让这些保障落地见效?

华子岩提出三条建议。一是强化阅读保障的刚性约束,如对于视障群体,可以依据无障碍环境建设法,将盲文出版物、无障碍数字阅读等资源的采购纳入公共图书馆的年度考核中,同时引导技术企业开发适配视障人士的辅助阅读工具。

二是提升阅读服务的便利性,针对老年人与农村居民群体,应将“便利”和“适配”作为阅读服务的核心指标。对于老年人,可以对阅读空间进行适老化改造,还可以提供助视设备和志愿者导读。对于农村地区,要重点解决阅读资源的“最后一公里”问题,可以整合村庄现有公共服务中心、邮政网点等存量资源,设立流动借阅点或共享书柜,让阅读资源下沉到村民家门口。

三是建立未成年人阅读制度化保障机制,推动未成年人阅读从“课外点缀”转向“刚性保障”,可以从制度层面确立学校与社会的协同责任。比如将阅读能力培养纳入国民教育体系,保障学生的自主阅读时间;推动公共图书馆与学校图书馆资源互联互通,加强馆校合作,为学生提供常态化专业阅读指导。

在侯嘉淳看来,基础设施是硬保障,科技赋能则能消除更多阅读壁垒。

据公开报道,2025年12月2日,国际残疾人日前夕,我国首个聚焦盲童阅读需求的无障碍AI伴读系统——星光AI伴读“小星”正式上线。该系统针对盲童阅读过程中的核心痛点,融合大语言模型、AIGC语音孪生技术等多种技术,为盲童构筑阅读新生态。

侯嘉淳表示,数字阅读服务提供者未来应在进一步弥合“数字鸿沟”上发力。着力解决界面复杂、操作不友好等问题,为老年人、残疾人等群体提供大号字体、语音朗读等功能;对于未成年人群体,可设置未成年人阅读服务专区,为未成年人提供适宜读物。对于农村居民,可通过完善农村地区数字阅读服务设施建设,推动城乡基本公共文化服务均等化。

记者手记

《全民阅读促进条例》(以下简称《条例》)的施行,标志着全民阅读从“倡导推动”迈入“法治护航”的新阶段。

起初,我印象最深的一点是《条例》中提到的“有计划地设置覆盖城乡、实用便利、服务高效的全民阅读设施”。前期查阅资料时,我得知不少城市构筑起了15分钟读书圈(即让市民在步行15分钟内即可抵达阅读空间)。但在走访过程中,我发现,实际上,一些地方根本用不了15分钟。

以天津市为例,“商业+书吧”“餐饮+书吧”“艺术+书吧”……特色鲜明、形式多样、充满活力的城市书吧等新型阅读空间多处可见,有人打卡拍照,也有人静静阅读,设置得当的空间分区让大家互不干涉,也更加契合读者的阅读需求。而不少社区周边则坐落着24小时智能书屋,为周边居民免费提供自助借阅、电子书下载等服务,有些还可以直接以优惠价格购书。

公共交通工具上也书香四溢,“开往春天的书香地铁”活动在多个地铁线路站点启动,有工作人员现场发放图书馆服务指南、《全民阅读促进条例》等宣传页,还有工作人员指引乘客扫描二维码,轻松获取海量热门电子书刊与精品音频资源,还有一些站点开展了“图书换新计划”“性格书单墙”展览等主题阅读活动。

采访中,我深切感受到,《条例》的生命力在于落地生根。从国家层面明确“激发公民阅读兴趣,培养公民阅读习惯”的总体目标,到地方层面推出具体实践举措;从城市书房的精准布局,到乡村书屋的提质增效;从公共图书馆的资源互通,到数字平台的云端延伸,全民阅读正从“一时之好”向“终身之伴”转变。

读书,本是寻常事,读书,也不是寻常事。

采访过程中,我看到的不仅是阅读场景的不断丰富,更是阅读理念的深入人心。当我看到假期的图书馆里,大小读者都在阅读书籍中汲取知识;当我看到地铁车厢里、公园长椅上,捧着书的人越来越多;当我看到老人、孩子都能找到适合自己的书籍和自己习惯的阅读方式,我便发现了书香中国和全民阅读最生动的注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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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法治日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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