记者今天(3日)从市场监管总局了解到,2016年6月,国务院印发《关于在市场体系建设中建立公平竞争审查制度的意见》,我国公平竞争审查制度正式建立。十年来,全国累计审查政策措施188万件,废止和修订排除、限制竞争的政策措施12.3万件,公平竞争审查制度在规范地方政府经济促进行为、破除地方保护和市场分割、推动全国统一大市场建设等方面发挥了重要作用。
十年间,公平竞争审查制度法治化、规范化水平持续跃升。
- 2022年修改的反垄断法明确国家建立健全公平竞争审查制度,有力推动了公平竞争审查制度的法治化进程。
- 2024年《公平竞争审查条例》颁布实施,首次以行政法规的形式对公平竞争审查的对象、标准、机制、监督保障等作出系统性规定。
- 2025年,《公平竞争审查条例实施办法》实施生效,从市场准入和退出、商品要素自由流动、生产经营成本和生产经营行为四个方面,细化了有关政府行为的红线底线,标志着公平竞争审查全方位、多层次的制度体系日趋完善。
数据显示,《公平竞争审查条例》实施以来,各级市场监管部门共对9.06万件拟由本级人民政府出台的政策措施开展公平竞争审查,对1.5万余件提出审查修改意见,并会同起草单位调整至符合规定,有力防止各地新增政策措施中含有妨碍统一市场和公平竞争的内容。
为破除地方保护和行政性垄断突出问题,经国务院同意,市场监管总局先后于2019年和2023年会同国家发展改革委、财政部、商务部等部门,开展妨碍统一市场和公平竞争的政策措施清理工作。2019年,全国共梳理存量政策措施106.98万件,清理存在妨碍全国统一大市场和公平竞争问题的政策措施约0.6万件;2023年,共梳理涉及经营主体经济活动的各类政策措施69.04万件,清理问题文件约0.42万件。一批经营主体反映强烈的地方保护和市场分割行为得到纠治。
来源:央视新闻客户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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