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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滞销”大爷代言十几种水果 “悲情营销”莫如诚信经营

2018-05-14 10:33 编辑:admin 来源:北京晚报

2018年5月14日讯,一些商家假借“滞销”之名在电商平台销售水果,甚至使用了同一名老人的照片做宣传。类似“网售滞销水果”的悲情营销套路,引发热议。相关法律规定,广告不得含有虚假或者引人误解的内容,不得欺骗、误导消费者。少数商家打着“滞销”的旗号投机取巧,不仅损害了行业、品牌形象,也侵犯了消费者的知情权。如果造成顾客财物损失,还涉嫌欺诈。对于擅自使用老人照片这种侵犯肖像权、著作权的行为,商家也难辞其咎。

资料图 新华社记者 刘军喜 摄

通过网店、网帖宣传滞销品,本是应急状况的补救之策;消费者购买滞销品,以善心扶危济困,传播的是正能量。但若苦心孤诣搞虚假宣传、悲情营销,甚至蓄意制造假象,就逾越了经营的道德底线。类似现象频频出现,只会透支人们的同情心,割断买卖双方的信任纽带。久而久之,还将影响真正需要帮助的人。

搞“悲情营销”的人把“聪明”用错了地方。有人说,进入“情感经济”时代,关键是要用心。说到底,价廉物美的产品、货真价实的诚意、触及心灵的情愫,才最能打动人心。

借助“互联网+”,商贸的渠道更加宽广,人们表达善意的途径也更为通畅。无论是团购贫困户生产的农副产品,还是用“轻松筹”“水滴筹”募集善款,涓涓暖流很快就能汇成爱心的江海。但“悲情营销”“骗捐诈捐”等现象,则提醒人们对网络虚假信息必须高度警惕。网络平台有责任加强排查和把关,避免虚假信息遮蔽消费者的双眼。对电商平台而言,还应善用图片识别、身份认证等技术手段筑牢安全防线,铲除“悲情营销”的生存土壤。

应当看到,滞销现象在特定时间、特定地域客观存在。除了气候、交通等原因,这与市场调节的滞后性不无关系。就此而言,破除滞销难题,还需“看得见的手”发挥更好的作用。有关地方和部门应合理引导生产品类及规模,莫让“千树万树俱梨花”;做好特色产品的品牌建设和宣传推广,避免“养在深闺人未识”;在发生滞销后及时提供服务,莫让生产者“喊破嗓子无人听”。这样,一心一意做好产品、诚信经营的人终将收获喜悦。 (人民日报)

 

来源:北京晚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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