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晚新视觉 > 新闻 > 今日主打

乱停共享单车或遭惩戒影响信用 押金有望存放于资金专用账户

2018-05-30 14:13 编辑:admin 来源:北京晚报

2018年5月30日讯,今后,共享单车随意乱停乱放,将可能受到惩戒,还可能会影响个人信用。而缴纳的共享单车押金也不必担心退不回来了。记者从今天上午召开的市十五届人大常委会第四次会议了解到,共享单车押金有望存放于本市开立的资金专用账户,承租人申请即可及时退还押金。此外,电动自行车在非机动车道上行驶将可能会限速。

资料图 程功 摄 北晚新视觉网供图

3月29日,市十五届人大常委会第三次会议审议了《北京市非机动车管理条例(草案)》,而今天的会议则对草案进行二审。

共享单车

重点1 乱停放共享单车将有惩戒措施

共享单车的飞速发展给市民带来便利,同时也使乱停乱放、无序发展、挤占公共资源等问题突出,有多位委员提出要加强管理。

为此,二审稿中明确提出,互联网租赁自行车经营企业应当将自行车动态总量、重点投放区域动态总量、承租人信用惩戒信息,以及其他涉及公共利益的信息接入本市互联网租赁自行车行业监管和服务平台;协助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核实确定违法行为人,并告知其及时接受处罚。

运用现代信息技术手段规范承租人依法停放车辆;客户端应当显示承租人安全提示、自行车允许停放、禁止停放区域,以及有关惩戒措施。

建立投诉处理机制,及时受理、处理承租人违法驾驶、停放等行为的社会投诉举报。建立承租人信用管理制度,将承租人违法信息纳入信用管理,并采取必要的信用管理措施。

严禁占用道路、公园、公共建筑、公共场所等违法停放损坏闲置的互联网租赁自行车。

重点2 押金将存于专用账户便于退还

企业以种种理由不肯退还共享单车押金怎么办?对此,二审稿中明确提出,要建立健全押金、预付金管理制度,将押金存放在本市开立的资金专用账户;承租人申请退还押金时,应当及时退还。

交通行政管理部门要建立互联网租赁自行车行业监管和服务平台,对企业的经营活动实行动态管理;制定互联网租赁自行车技术与服务规范,委托第三方对自行车质量进行检测、对服务质量进行考核;建立对企业的信用奖励和惩戒机制;设置、协调允许停放车辆区域;根据重点停放区域设施资源,确定重点区域饱和情况下的停放总量。

重点3 乱停放或最高处罚企业3万元

在法律责任中,还特别增加了对个人违法停放共享单车行为的处理措施。

比如,非机动车驾驶人应当将非机动车停放在非机动车停车设施内;没有设置非机动车停车设施的,车辆停放不得影响道路通行和市容环境秩序。禁止在人行道、未明确为停车区域的车行道等区域停放非机动车。违规的,将由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责令改正,处警告或者20元以上50元以下罚款。违法行为人拒不缴纳罚款的,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可以扣留车辆。违法行为人不在现场的,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可以扣留车辆,并公告违法行为人在15日内接受处理。

互联网租赁自行车停放影响行人和车辆正常通行的,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应当告知互联网租赁自行车经营企业及时采取措施规范停放;情节严重,且不及时采取措施的,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可以立即实施代履行,将违法停放的自行车搬离现场,并对经营企业处5000元以上3万元以下罚款。

重点4 经营企业违法拟限制车辆投放

二审稿中还增加了对企业的违法行为要限制投放的法律责任。其中,互联网租赁自行车经营企业如果违法,交通行政管理部门可以约谈企业相关负责人;拒不改正的,可以限制车辆投放,并处1万元以上5万元以下罚款。

电动自行车

未纳入产品目录禁止销售上牌

在本次进行审议的二审稿中明确提出,“本市对符合国家标准的电动自行车实行产品销售目录制度。产品目录应当载明生产企业、品牌、型号、定型技术参数等项目,定期更新并向社会公布。”“电动自行车的生产者、销售者应当向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或者其委托的相关行业协会申请纳入产品目录;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应当将符合国家标准的电动自行车纳入产品目录。未纳入产品目录的电动自行车,不得在本市销售和登记上牌。”

为了便于引导市民购买、使用合标的电动自行车,二审稿还特别提出,电动自行车的销售者应当将现行有效的产品目录和登记上牌的法律法规规定等有关信息在销售场所显著位置公示。

电动自行车的销售者应当向购买人承诺其销售的电动自行车符合国家标准;因不符合国家标准不能办理登记的,消费者可以依照国家规定、当事人约定退货,或者要求销售者履行更换、修理等义务。

非机动车道设置 具体限速标志

不少市民恐怕都见到过电动自行车在非机动车道上横冲直撞、险象环生的情景。有的委员提出,目前,在非机动车道没有对电动自行车的限速标志,有些电动自行车驾驶人在非机动车道行驶速度过快,存在安全隐患,建议根据路况,在道路交通拥堵路段设置具体限速标志,提示和控制电动自行车驾驶人不得超过限制行驶速度。

于是,在二审稿中新增了这样的表述,“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应当根据道路交通情况,在非机动车道设置电动自行车的限速标志”。

 

来源:北京晚报

编辑:TF009

相关阅读

北晚新视觉网版权与免责声明:

一、凡本站中注明“来源:北晚新视觉网或北京晚报”的所有文字、图片和音视频,版权均属北晚新视觉网所有,转载时必须注明“来源:北晚新视觉网”,并附上原文链接。

二、凡来源非北晚新视觉网或北京晚报的新闻(作品)只代表本网传播该消息,并不代表赞同其观点。

如因作品内容、版权和其它问题需要同本网联系的,请在见网后30日内进行,联系邮箱:takefoto@vip.sina.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