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晚新视觉 > 新闻 > 北京

北京个人出租住房税率下调!城六区和郊区房执行统一综合征收率

2019-02-15 15:59 编辑:TF008 来源:北京晚报

想申请租房抵扣个税却遭遇房东抵制的情形,想必很多工薪族还记忆犹新。今日,有消息称,北京下调了个人出租住房的税率,记者刚刚从12366纳税服务热线核实获悉,从1月1日起,对于个人出租的月租金收入(不含税)在10万元以下的商品住宅,综合征收率下调为2.5%。

根据北京税务12366热线1978号咨询员的最新反馈,从2019年1月1日起,北京地区对于个人出租房屋的综合税率进行了调整。

70年商品住宅的,月租金收入(不含税)在10万元以下的,按照2.5%的综合征收率来征收;月租金收入(不含税)在10万元以上的,按照4%的综合征收率来征收。

其他类型房屋,月租金收入(不含税)在10万元以下的,按照7%的综合征收率来征收;月租金收入(不含税)在10万元以上的,按照12%的综合征收率来征收。

记者了解到,无论是城六区的房子还是郊区的房子,全部执行统一的综合征收率。

对于普通居民来说,70年住宅的税率和大家的关系较大。此前,北京对于个人出租住宅一直按照5%的综合税率征收,一套月租金8000元的住宅,税费就是400元。执行新的税率后,税费就变为200元,减少了一半。

综合征收率的下调对租房人有何好处?

按照规定,出租房屋的税费应由房主个人缴纳,但在北京租房市场,由于房东处于强势地位,这笔税费在实际生活中多数是由租客承担。也因此,前几年,北京的许多中介机构还提供为租客代开发票的业务,收费标准就是综合征收率再加上1%-2%的服务费。此次执行新的租房综合征收率后,租客实际上就可以少负担一半的税费了。另一方面,从申请房租抵扣个税的角度看,综合税率下调后,来自房东方面的阻力相比也会减少,个别房东借抵扣之名涨租金的立场也就站不稳了。

需要提醒的是,这项政策是从2019年1月1日起执行的。按照法律规定,个人出租房屋在收到租金收入时就要缴税并代开发票,所以是按照收到租金款项的时间来界定是否按照新政策执行。

来源:北京晚报 记者 赵莹莹

编辑:tf008

相关阅读

北晚新视觉网版权与免责声明:

一、凡本站中注明“来源:北晚新视觉网或北京晚报”的所有文字、图片和音视频,版权均属北晚新视觉网所有,转载时必须注明“来源:北晚新视觉网”,并附上原文链接。

二、凡来源非北晚新视觉网或北京晚报的新闻(作品)只代表本网传播该消息,并不代表赞同其观点。

如因作品内容、版权和其它问题需要同本网联系的,请在见网后30日内进行,联系邮箱:takefoto@vip.sina.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