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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福州小伙制止施暴被拘”当事人赵宇获奖三万元,他说了这句话

2019-12-18 17:54 编辑:TF021 来源:北晚新视觉综合

在今天上午举行的福州市第二十六次见义勇为表彰大会上,今年年初因“见义勇为反被刑拘”而名噪一时的赵宇专程从老家黑龙江赶来领奖,并获得了三等奖励金3万元。

福州市见义勇为人员奖励和保护工作委员会颁发给赵宇的荣誉证书上写着:在国家利益和人民生命财产受到危害和侵犯时,不畏危险,挺身而出,为保护国家和人民的利益,为惩治犯罪,作出了突出贡献。经研究决定,授予福州市见义勇为先进分子光荣称号。

今天出版的《福州晚报》这样介绍赵宇的事迹:2018年12月26日晚11时许,暂住在福州晋安区岳峰村榕城公寓的福州某公司安防员赵宇,发现李某对同楼住户邹某(女)实施殴打,赵宇即上前制止,使邹某免遭继续伤害。

此后赵宇经历了一波三折。据其代理律师范辰介绍,事发后不久,赵宇却被当地警方以涉嫌故意伤害罪刑拘14天,此事在网上引发广泛关注。2019年2月21日,福州市晋安区人民检察院对赵宇作出不起诉决定。3月1日,在最高人民检察院指导下,当地检察机关对赵宇作出无罪的不起诉决定。2019年3月12日,最高人民检察院检察长张军作最高检工作报告时称,指导福州市检察机关认定赵宇见义勇为致不法侵害人重伤属正当防卫,依法不负刑事责任,“昭示法不能向不法让步”。3月19日,福州警方向赵宇颁发了《见义勇为确认证书》。之后赵宇携家人回到黑龙江老家谋生。

范辰律师认为,今天福州市有关机构给赵宇颁奖,这是对他见义勇为行为的充分肯定。这种正面的导向作用,将激励更多人敢于与坏人坏事作斗争。

赵宇说,这件事让自己更成熟,再遇到类似事件会考虑更好的方式。

事件回顾

2月17日,福州网友@被冤枉的赵宇 发微博称,2018年12月26日,自己见义勇帮助一位正在被侵害的女士脱离危险,结果被拘留了14天,接下来还可能受到刑事制裁。

2018年12月26日,福州赵先生听到楼下女住户呼救,他当即见义勇为帮助正在被侵害的女邻居脱离危险,其间他踹了陌生男子,造成其内脏损伤(伤残达二级)。

结果陌生男子到派出所报警,赵先生以故意伤害罪被拘留了14天,而且接下来还可能受到刑事制裁……

赵先生说,2018年12月26日晚上,他听到楼下砸门和女住户呼救的声音,他立即就下楼查看。

赵先生说在制止女住户被侵害时,他曾经踹了一下那个陌生男子,造成了对方内脏损伤经鉴定伤残达到了二级。

各方声音

被救女孩

记者电话联系女住户得知,她回老家要住一段时间才能回来,为了方便赵先生维权,女住户在回家前对着赵先生妻子的手机,讲述当天晚上被侵害的过程。

在视频中,女孩对赵宇的妻子说:“我真的很感激,如果没有你老公(指赵宇)的话我不知道后果会怎么样。但我没想到坏人逍遥法外,做了好人好事的人却被关进去。”

女孩说自己当晚喝醉了,该男子坚持送她回家,女孩说男子要留在她家中过夜,她不同意,男子就踹开门要求留宿,“他用大凳子砸我头,把我按在墙上,就要脱我的衣服”,于是她大喊“救命”。

女孩要推男子出去,但男子不出去,与女孩同住的室友就跑出去报警。

记者也联系了女孩口中试图侵害她的那名男子,当时男子正在打麻将,男子表示赵先生确实踹了他一脚,他的伤已经好了,治疗花了五万多。

当记者问:“那个女的说你要在她家里过夜,有没有这回事啊?”男子否认说:“没有啊。”随后男子要记者晚一点打过去,说是“他们在打麻将,听不见。”

2月19日,涉事男子否认企图强奸,称和女子认识,一起喝过酒,当晚女子喝醉,自己送她回家,并在女子住处发生冲突,随后被赵宇踹伤。他说将起诉赵宇并根据法医鉴定结果索赔。

 

延伸阅读:

警方通报不起诉!不能总让“舆情发酵”去解救“正当防卫

2019年2月报道:引起社会广泛关注的福州赵宇案,迎来官方通报。福州检方认为,赵某行为属于正当防卫,但超过必要限度。为弘扬社会正气,综合全案事实证据,对赵某作出不起诉决定。这样的结果,可谓顺应民意。不过对于正当防卫的思考,却不该因为该案的了结而平息。

近年来,“正当防卫”屡屡成为社会热点。王金辉 制图

近年来,“正当防卫”屡屡成为社会热点。“刺死辱母者”“昆山龙哥案”等事件,都曾引发过整个舆论场对于正当防卫的大讨论。之后,一男子求爱不成,持械行凶后被一家三口反杀的新闻,也引起了广泛关注。此番小伙见义勇为制止强奸反被刑拘,“好人没好报”的观感更加刺痛着公众敏感神经。

正当防卫是法律赋予公民的基本权利,是与不法行为作斗争的重要手段。这里的对抗不法行为,不仅是保护自己,也包括捍卫社会利益。不论是侵害他人权益,还是威胁人身财产安全,只要阻止的是不法侵害,都构成正当防卫,不应承担刑事责任。

可以说,见义勇为式正当防卫是明确受法律保护的。但防卫的限度在哪里,目前的规定还是失之于粗。现有标准屡遭争议,也是因为其过度强调“理性”,太苛求防卫人在极端状态下做出最合理的选择。但实际上,在制止侵害发生的紧要关头,很少有人能准确判断自己下手轻重如何,是打一拳合法还是踹一脚犯法。当法律与实践不能铆合,便极易出现“道德上的见义勇为遭遇法律上的保护不力”的窘境,而英雄“流血又流泪”,又往往会引发社会公愤。

其实,判定正当防卫不该这么难。在去年年末,最高人民检察院发布一批指导性案例,四起正当防卫案入选。最高检希望通过权威解释,阐明正当防卫的界限和把握标准,为检察机关提供参考。

但也必须看到,目前公检之间还没有形成统一的认定标准。一旦遇到具体案件,警方大概率还是会选择“先抓了防卫人再说”。虽然程序上没有问题,但在老百姓眼中“冤案”已经发生,舆情开始沸腾,疑虑开始蔓延,对社会正义的创伤不容忽视。

不能总让“舆情发酵”去解救“正当防卫”。这既不符合法治精神,也不符合道德要求。对于正当防卫,应当尽早统一认定标准,消除含糊空间,鼓励大胆适用正当防卫,用法律规定支撑起世道人心。

 

 

来源:北晚新视觉综合 中国青年报 长安观察 北京晚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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