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曾春亮庭审现场实录:当庭表示“后悔”,希望自己“尽快枪毙”

2020-12-21 14:11 编辑:u006 来源:北晚新视觉网综合

2020年8月,江西曾春亮盗窃未果后,6天杀3人案引起广泛关注。12月21日,曾春亮案在江西省丰城市看守所开庭审理。2020年12月21日中午,曾春亮案庭审完毕,法院表示择日宣判。

封面新闻记者在庭审现场观察到,曾春亮身穿防护衣,背对旁听席。回答问题时十分流畅,语速较快,没有明显情绪波动。

公诉方一侧,康家姐妹低着头,不忍正视曾春亮,当曾春亮语气平常地说起杀人经过时,康家姐妹摘下口罩,不停用纸擦拭泪水。

庭审中,辩护人问曾春亮:“你后悔吗?”

曾春亮回答:“现在肯定后悔了。”

此外,庭审中公诉方出示的证据显示,曾春亮出狱后十分好赌,多次向亲戚朋友借钱。当地村干部曾给曾春亮介绍口罩工厂工作,曾春亮当庭表示,觉得在那打工“挣三四千元烟钱都不够”、觉得“这点钱对男人来说没什么用”,所以一直想开采石场赚大钱。检方起诉书显示,曾春亮认为自己无处藏身的现状系山砀镇厚坊村驻村干部没有为其解决开釆石场以及住房等要求所致,遂起杀害村干部之念。

对杀害康家两人,曾春亮当庭表示“当时思想狭窄了,不想坐牢,觉得是因为报警导致自己未来无望。”公诉方出示的证据显示,曾春亮本想杀康国帅,但因为没找到康国帅,就觉得杀他父母也一样,又因为觉得已经杀了两人,再多一个孩子也无所谓,因而对7岁孩子行凶。

康家家属代理律师侯士朝当庭表示,如此一个杀人狂魔,噬血如命之人,不对其处以极刑,对社会将是一个极大的威胁。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三十二条规定,本案犯罪情节极其恶劣、罪行极其严重,被告人曾春亮不存在自首、立功等法定从轻处罚情节,且是累犯,依法应当从重处罚,判处死刑立即执行。

对此,曾春亮当庭表示,希望尽快枪毙,追求死刑。

此前报道

曾春亮涉嫌故意杀人、抢劫、盗窃案将于12月21日开庭审理

记者从康家亲属以及代理律师处获悉,曾春亮涉嫌故意杀人等案,定于12月21日上午,在丰城市看守所开庭审理。

据江西省人民检察院官方微信透露,10月16日,宜春市人民检察院依法对曾春亮涉嫌故意杀人、抢劫、盗窃一案向宜春市中级人民法院提起公诉。

康家家属代理律师侯士朝称,由于疫情原因,所以该案在丰城市看守所由宜春市中级人民法院进行开庭审理。

8月8日,江西省乐安县山砀镇山砀村发生一起重大刑事案件,一男子入室杀人致2死1伤。

当地警方悬赏通告称,经查,曾春亮有重大作案嫌疑。8月13日,曾春亮在逃过程中疑再次犯案,致该县医保局驻村干部桂高平死亡。

期间,@乐安公安 两次发布悬赏通告,警方将对直接抓获嫌疑人或为抓获提供直接线索者的奖励金额由5万升至30万元。

经过数千名武警、警察、民兵连续8天8夜的地毯式搜山和道路盘查,8月16日下午4点半,曾春亮在乐安县山砀镇航桥村附近落网。

8月20日零时许,江西省公安厅官方微博@江西公安 发布通报称,8月19日,丰城市人民检察院以故意杀人罪,依法对犯罪嫌疑人曾春亮批准逮捕。当日,丰城市公安局依法对其执行逮捕。

(原标题:曾春亮庭审现场实录:当庭表示“后悔” 希望自己“尽快枪毙”)

来源:综合封面新闻、红星新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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