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工商公布8起经济违法大案 罚没款4517.66万元
2016年7月7日讯,今天上午(7日),北京市工商稽查系统对外公布了2016年查处的8起经济违法典型案件。其中,被央视315晚会曝光的北京巅峰科技有限公司,受到罚款200万元的高限处罚。北京理工加油站因为销售不合格油品受到处罚,国美电器也因为销售不合格空气净化器被罚款70余万元。截至今年6月20日,北京工商稽查系统共立案1520件,罚没款4517.66万元。
1.“巅峰科技”侵害消费者权益
该公司在车易拍网站上使用“无差价”、“透明成交快”等广告宣传用语,与实际不符,违反了《消法》有关条款,严重侵犯了消费者的合法权益。
朝阳工商分局对该公司作出了罚款200万元的高限处罚。
2.“澳际教育”发布违法广告
该公司擅自在其官网“澳际出国留学网”首页的滚动广告宣传内容中使用了国家领导人和国家机关相关工作人员的形象、漫画肖像、国旗图案;同时还在其网站首页上部的标题栏和选项卡里使用“全球留学第一品牌”和“澳际教育——教育部认证”等宣传用语,并以某些成功学员形象做推荐和证明,误导消费者盲目跟风,扰乱了留学中介机构的竞争秩序。
海淀工商分局依据《广告法》责令该公司立即停止发布违法广告,并对其罚款80万元。
3.“中鑫宝隆汽车销售”虚假宣传
该公司通过网络宣称“4S直营店”、“节后促销,奥迪A6L现车直降16万售全国”等内容,都只不过是其为了招揽客户购车虚构的谎言和噱头,误导消费者。
昌平工商分局依据《反不正当竞争法》对该公司的虚假宣传不正当竞争行为作出了罚款20万元的处罚。
4.“国美电器”销售不合格商品
通过对流通领域商品质量抽检,海淀工商分局发现国美电器有限公司销售的商标为“TIPON汉朗”型号为“TIFB01-A”的双向空气净化器、商标为“图形商标(兰山)”型号为“TX-1333”的空气净化机、商标为“CTK”型号为“AP-C100”的空气净化器为不合格商品。
海淀工商分局依据《产品质量法》对国美公司作出了没收不合格商品,没收违法所得10845.23元,罚款717783元的处罚。
5.“理工加油站”销售不合格油品
北京市工商局与北京石油产品质量监督检验中心对北京理工加油站销售的商品进行抽查检验,检验结论为92号汽油为不合格产品。
海淀工商分局依据《产品质量法》的规定,对北京理工加油站作出没收违法所得6204.41元,罚款223835.94元的处罚。
6.刘伟刚等人销售侵犯注册商标专用权商品
北京市工商局联合天津市场监管委员会,会同公安部门共同查处了刘伟刚等人利用淘宝店铺销售侵犯注册商标专用权的十余款化妆品,侵权商品价值200余万元,现该案已移送公安机关处理。
7.“中视搜藏”非法制售冬奥题材纪念币
稽查总队接到北京2022年冬奥申委来函,反映该公司故意设计、生产销售了文字和图形与奥运特殊标志相混淆的大量系列涉奥纪念商品,使购买者误以为是国家允许发行的带有奥运元素的电话充值卡等诸多商品,案值巨大。
依据《特殊标志管理条例》,海淀工商分局对该公司处以没收违法所得782860元,并处罚款2348580元的处罚。
8.“德睿博雅教育”违法使用迪士尼注册商标
该公司在从事亲子半日班、亲子全日班和婴幼儿游泳班的早期教育经营活动中,在其公司办公楼顶的牌匾上、前台墙上悬挂的名称牌匾上、宣传册和亲子教育卡上使用了“ Ai lebao Disney 加四个月牙形图标”香港艾乐宝迪士尼国际亲子园 Disney’s international kindergarten”的标识,侵犯了迪士尼公司注册的服务类商标。
昌平工商分局依据《商标法》规定对该公司作出了罚款127840.25元的处罚。
来源:北京晚报 北晚新视觉网 记者 杨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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