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三只松鼠一组使用红领巾的宣传海报引发关注。有法院发文指出,在商业广告中使用红领巾已经涉嫌违法。1月3日下午,三只松鼠发布致歉信。经查,该广告在公司接到芜湖市少工委函告后,已于2019年4月1日下线相关页面及产品。

全国少工委2005年11月28日发布的《关于中国少年先锋队队旗、队徽和红领巾、队干部标志制作和使用的若干规定》显示:中国少年先锋队队旗、队徽和红领巾、队干部标志及其图案不得用于商标、商业广告以及商业活动。

此外,2020年,团中央办公厅、全国少工委办公室印发《中国少年先锋队红领巾、队旗、队徽、队委(队长)标志和队歌使用管理规定》再次明确:红领巾、队旗、队徽、队委(队长)标志及其图案、名义,队歌名称、歌词、曲谱等不得用于或变相用于企业名称、商标注册、商业广告以及商业、娱乐等活动,不得在私人庆吊、聚会等不适宜的场合使用。

(原标题 热点 | 三只松鼠广告使用红领巾被网友指违法,道歉了!)

来源:中国青年报(共青团中央微信公众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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