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缓解在京企业和个体工商户经营负担,北京市市场监管局近日发布通知,要求对涉企业和个体工商户特种设备检验检测费,缓缴一个季度,企业可自愿申请,线上线下均可办理。

北京市市场监管局出台的《北京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办公室关于缓缴企业、个体工商户特种设备检验检测费的通知》要求,在京企业和个体工商户2022年9月15日至2022年12月15日期间办理缴纳属于行政事业性收费性质的特种设备检验检测费的,包括监督检验费和定期检验费,缴费时间从办理日起可缓缴一个季度,缓缴时间内不收取滞纳金,缓缴时间到期后再办理费用补缴。

资料图  新华社记者 张博文 摄   

记者了解到,此项政策按照企业自愿原则,为方便企业进行办理,采取网上办理和现场办理相结合的方式。符合申请条件的市场主体,可根据自身情况不办理缓缴业务。如不需缓缴,申请人可现场或网上填写《放弃缓缴特种设备检验检测费声明》,检验机构正常办理缴费手续。

要点解读

一、哪些市场主体适用这一可以缓缴“特种设备检验检测费”?

缓缴对象为所有在京企业或个体工商户,缴费单位为行政部门和事业单位的不享受缓缴政策。

二、何种特种设备检验费可以缓缴?

属于行政事业性收费性质的特种设备检验费,包括监督检验费和定期检验费。

三、如何办理“缓缴”?

符合申请条件的市场主体,可以在报检或领取报告时同时办理,也可以单独办理。办理方式有两种:

1.网上办理。将办理材料发电子版(扫描或照片均可)到特种设备检验机构受理邮箱,经检验机构确认符合条件后,即可缓缴。

2.现场办理。办理人携办理材料到检验机构办事大厅办理,经检验机构确认符合条件后,即可缓缴。

四、办理“缓缴”需要哪些材料?

1.经办人身份证。如现场办理查验后退回;如网上办理提供正反面扫码件。

2.缓缴特种设备检验费申请表及承诺书。如现场办理提供盖章版原件;如网上办理提供盖章版扫描件。

五、可否不办理“缓缴”?

符合申请条件的市场主体,可根据自身情况不办理缓缴业务。如不需缓缴,申请人可现场或网上填写《放弃缓缴特种设备检验检测费声明》,检验机构正常办理缴费手续。

来源:北京日报客户端  记者 张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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