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军仪仗队是“国家的门面”“中国的名片”,对我们普通人来说,只能在新闻媒体上看到仪仗兵的身姿与风采,他们那整齐的步伐和雄壮的气势代表着国威军威,也充满着神秘色彩。在《仪仗兵》中,作者带领我们走进了他们隐秘的生活世界,让我们看到了仪仗兵威严形象背后的艰辛付出,他们的日常生活和艰苦训练,他们的情感、血汗与成长,让充满神秘色彩的仪仗兵展现出了多角度立体感的真面目。

小说中的李振杰出身农家,是个“傻大个儿”,14岁不到个头儿就蹿到了一米八。他小时候是个“熊孩子”,不断给家里闯祸,上高中后学习成绩没法提,于是父亲承包了一块果园,打算让他退学,回家跟着种苹果。话说1997年,在香港回归祖国那个晚上,振杰被电视里中国仪仗兵的气势感染了,便自己报名参了军。正好仪仗队派班长耿长明到他家乡搞特招,两人在街头偶然相遇,耿长明认准这个小伙子是块当仪仗兵的好材料,想带走他。但在政审时又遇到波折,镇派出所认为他是问题青年,耿长明经过调查寻访,认为不是道德品质问题。就在振杰要去某步兵团报到的关键时刻,接到了调整他到三军仪仗队的通知。

到了自己向往的仪仗队,其实考验才刚刚开始,振杰见到了心目中的偶像国旗手卢天祥,但训练的艰苦是他所没料想到的。经过6个月新兵训练,振杰来到耿长明的三班,在这里历经“魔鬼般”的摔打,逐渐成长为一名优秀的仪仗兵,他参加了1999年的国庆大阅兵并担任护旗手。当然,为了这一天,他每一步的付出都令人心惊肉跳,“由于连续高强度训练,汗水的浸泡让他的脚烂了,拔起正步时疼得钻心,这让他的动作有点变形”,“振杰想起班长的嘱托,关上房门,咬紧牙,心一横,把脚上的烂肉哧地一声撕掉,疼得他跳起来,汗如雨下,只能捂住嘴惨叫两声……”正是凭借这种超越常人的坚韧意志,振杰一步步超越战友,超越自我,最终取代偶像卢天祥成为了新一代的“天下第一兵”。

小说以振杰的成长为主线,但聚焦的不仅仅是他个人,而是塑造出了仪仗兵的英雄群像,前任大队长成敬捷、大队长卢天祥,后起之秀李振杰,更年轻的林国龙,他们是不同时期的军旗手和国旗手,参与了不同时期的阅兵式与重大外交活动,构成了仪仗兵的英雄简史。小说更借由教导员吴青江及其父亲吴登义——新中国第一代仪仗兵,将仪仗兵的历史追溯到延安时期,让我们看到了仪仗兵独特的精魂和基因。小说还重点描绘了战友情、兄弟情,卢天祥的严厉,耿长明的关爱,都让振杰深受触动,而他与陆纪超互不服输、互相较劲而又互相关爱的关系,就像后来的林国龙和马磊一样,充分体现了仪仗兵内部比学赶超的良性竞争。

在战友情上,小说重点讲述了老班长耿长明,在新兵入伍来队的第一天,他都要亲自为每一位新兵洗一次脚;在竞争大阅兵护旗手失败后他极力鼓励振杰“顶上去”;退伍后他回到四川老家担任村支书带领乡亲致富,多年后他又押车带着特产猕猴桃来部队慰问,参加一日军营生活,而此时他已身患绝症,回去不久即病逝。作者在耿长明这个人物身上着墨并不太多,但他是作品前半部分的关键人物之一,他是振杰进入仪仗队的领路人、真正的偶像和最佩服的人。耿长明身上凝聚着中国士兵最可宝贵的品质,他对振杰的潜移默化一度超越了卢天祥。看这部小说,常常因为耿长明这个人物而眼睛湿润。

小说还描述了仪仗兵的情感与家庭生活,振杰与罗澜的爱情充满了传奇色彩,一个是仪仗兵,一个是女大学生,他们偶然相识便一定终身。罗澜出身富商家庭,其父想在她毕业后全家移民海外,振杰面临着艰难的选择:要么继续艰苦训练当一个仪仗兵,从此与罗澜分手;要么退伍,跟罗澜一起出国继承其家庭财富。振杰几番抉择之后义无反顾地选择了前者,罗澜受其感召,最终打动父亲,放弃了全家移民计划……

小说写出了仪仗兵的精神、气质与灵魂,这是严格艰苦的训练、精益求精的技术、坚忍不拔的意志,以及面临重大活动时稳定的心理素质等综合在一起形成的一种独特精神,“中国仪仗兵,永不服输!永远争第一!”书中反复出现的这句话,就是对这种精神的高度概括。这是一部典型的、中国式的励志作品,这里有一群当代中国的青春偶像,值得同龄人认真地去读一读,感受一下那青春的壮美与酷烈。

从文学史的角度来说,这似乎是我国第一部全面描绘仪仗兵生活的长篇小说,填补了军旅题材小说的空白。作家陶纯是一位有着40年军龄的老兵,对军队有着深厚的感情,他深入仪仗队采访与体验生活两个月,酝酿构思历时六年之久。作品中写道:“如果说解放军是一部厚重的历史大书,那么,三军仪仗队就是这部大书的精美扉页,在这张扉页上镌刻着共和国的风采和中华民族的尊严。”

(作者系中国作家协会《小说选刊》副主编)

来源:北京日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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