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年2月,市规划自然资源委印发了《北京市平原多点地区“好房子”规划管理相关技术要点(试行)》,旨在平原多点地区以住房品质提升推动住房供给侧改革,以政策创新满足人民群众日益增长的多样化居住生活需要。政策发布后,社会关注度很高,市场反响热烈。北京市平原多点地区已有近20个项目、万余套住宅适用“好房子”政策,部分已经预售。市规划自然资源委将根据群众需求,持续推动“好房子”规划实施。
提升城市烟火气
补充基础公共服务功能
房山区政府某部门负责人:
“好房子”政策出台后,开发商关注度较高,提振了房地产市场信心。房山区拟入市的北广阳城项目将落实邻里共享空间、不计容架空层等“好房子”政策,结合广阳城地铁站轨道一体化设计配套商业、家园中心,打造功能复合、户型友好的活力街区。房山区将积极释放政策红利,将其打造成为房山区首个“好房子”项目,引导开发建设企业切实提高住宅设计建设质量,积极推进好房子、好小区、好社区、好街区建设。
广州越秀地产某项目负责人:
“好房子”政策里架空层、风雨连廊等政策给予了开发商在景观设计、后期物业服务上更多的创造空间,为业主后期社区生活提供了更多的可能性,期待给业主带来真正的“好生活”。
营造多样化生活场景
增强居民获得感
顺义区政府某部门负责人:
顺义区“临空经济先行区,产城融合国际新城”的发展目标,与“好房子”政策提升居住品质的方向高度契合。“好房子”政策不仅为顺义新建住宅带来品质升级和特色塑造的机遇,更通过政策、市场等多方协同,将政策红利转化为实际成果:既提升居民居住质量,又为区域高质量发展和城市形象优化注入动力。
昌平区回迁房小区一位准业主:
咱昌平这回迁房正赶上“好房子”政策,安置标准一点儿没变,可房子品质明显上去了,得房率高了,老百姓切实得到实惠了。而且小区里还有共享空间,等入住了大伙儿还能凑一块儿聊聊天儿、串串门儿也方便!
和盛兴业地产某项目负责人:
项目审批恰逢“好房子”政策落地。我们创新规划设计,利用中部楼栋架空层串联南北园林,结合架空层与邻里共享空间打造全龄主题功能区;打造约400米环形景观连廊,还原传统园林雅趣;再搭配开敞阳台、部分户型挑空设计,拓展业主使用场景。这些设计有效提升项目竞争力,也获得了购房者的充分肯定。
丰富城市空间形态
提升小区形象品质
经开区管委会某部门负责人:
经开区在近期供地项目中利用“好房子”政策,重点推进跨城市支路空间的高效开发利用,推动居住用地与周边商业用地等地下空间实现互联互通。此举可有效提升商业等经营空间运营效能,进一步缓解地面交通压力,切实增强居民生活便捷度。
华润置地某项目负责人:
北京市发布的“好房子”政策聚焦居住体验升级,从空间设计、社区配套等维度进行精准发力,提升整体居住舒适度与视觉体验,不仅为新建住宅带来品质升级和特色塑造的机遇,更通过政策、市场等多方协作,把政策利好转化为实际成效,让不同收入群体均能共享改革发展带来的成果,实现住有所居、住有宜居的美好愿景。
附件:
北京市平原多点地区“好房子”规划管理
相关技术要点(试行)
为深入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届三中全会关于进一步全面深化改革的精神,进一步落实住房城乡建设部“好房子”相关工作部署,以住房品质提升推动住房供给侧改革,以政策创新满足人民群众日益增长的多样化居住生活需要,市规划自然资源委在印发《北京市高品质商品住宅设计导则(试行)》的基础上,总结“好房子”试点工作经验做法,配合平原多点地区土地供应,制定《北京市平原多点地区“好房子”规划管理相关技术要点(试行)》(以下简称《技术要点》),更好指导当前阶段平原多点地区住宅审批管理。
一、按需设置封闭或开敞阳台
为增强居民获得感,营造多样化生活空间,满足居民休憩、晾晒等需求,可按需设置封闭或开敞阳台。每户阳台水平投影面积不大于套内建筑面积的10%,进深不大于1.8米。封闭阳台按照围护结构外表面所围空间的水平投影面积的1/2计入容积率,按照投影面积收取地价款;开敞阳台按照围护结构外表面所围空间的水平投影面积的1/2计入容积率,按照投影面积的1/2收取地价款;错层阳台上盖高度大于等于两个自然层高且不封闭时,不计入容积率,不收取地价款。
二、鼓励丰富居住空间形式
为丰富居住空间形式,满足居民宽敞明亮居住需求,套内建筑面积超过140平方米的住宅,可在起居室(厅)设置1处挑空空间。其挑空部分不大于两层层高,水平投影面积不超过住宅套内建筑面积的25%且不大于50平方米的,按其水平投影面积计算容积率,超出部分按2倍计算容积率。
三、合理利用底层架空空间
为营造多样化生活场景,补充健身、亲子、阅读、休闲等基础公共服务功能,可在小区集中绿地、活动场地附近的住宅建筑底层设置架空层,作为小区公共通道、居民活动空间等使用,不得分割登记、不得分摊。对于面积不超过建筑基底面积50%、高度在4.9米以下的架空层,其建筑面积不计入地块容积率,不收取地价款;超出建筑基底面积50%部分及高度大于4.9米的部分按实际面积计入容积率。
四、鼓励设置开敞式风雨连廊
为方便居民室外休闲活动,补充适应本地气候特点的室外游憩设施和景观空间,在不影响居民日常生活的前提下,可在小区场地内设置风雨连廊,将相互独立的建筑物或将建筑物与小区内广场、游园等公共空间相互连接。连廊不封闭时,不计入容积率。
五、增配邻里共享公共空间
为提升小区生活宜居度、便利度,补充快递收寄、便民零售、便民餐饮、会客交流等基础公共服务功能,可结合小区入口、入户大堂或依托沿街、街角首层配建邻里共享公共空间。邻里共享公共空间的建筑面积按照700平方米/千户计算,单处最大面积700平方米,其建筑面积不计入容积率,建成后由开发建设企业自持,面向全体居民运营,不得分割登记,不得转让、抵押。
六、跨城市支路空间利用
为优化小区空间布局,提升市政设施利用效率,可依据市政条件,允许地块利用城市支路上下空间进行地块间连通。土地尚未供应的:规划研究阶段,应为地块间连通预留条件;供地阶段,应在“多规合一”审查后规划条件中明确可连通区域的范围(以最终钉桩成果为准);连通部分应与相邻地块同步设计、同步建设、同步交付。土地已经供应的:可申请地块间连通,连通后主体功能为交通通道,采用协议出让方式供应。跨城市支路相邻地块间连通原则上应为同一实施主体,实施主体不同的需协商一致。地块间的城市支路应与实施地下连通的地块同步设计。
七、建筑高度局部弹性管控
为引导形成高低错落的城市天际线,居住用地建筑高度可允许局部上浮进行弹性管控。建筑控高为18米、24米、36米、45米的居住用地,允许建筑高度局部上浮一档(如45米可局部上浮至60米)。建筑高度局部上浮的住宅单元水平投影面积占该地块建筑基底面积之和的比例不应超过25%,且建筑高度上浮的住宅单元建筑面积占该地块住宅地上总建筑面积的比例不应超过30%。建筑高度局部上浮后应与周边城市空间环境相协调,避免断崖式高度变化,不得与文物保护、景观视廊、机场航空净高、微波通道等各项刚性管控要求冲突。在土地供应前,由市规划自然资源委各分局研究弹性管控要求,通过“多规合一”审查后纳入规划条件。
八、鼓励提升建筑立面品质
为提升建筑立面品质,住宅建筑外立面采用砖石、金属、陶板等耐久性高品质材料的,其饰面层不计入容积率。
以上意见适用范围为顺义、大兴、亦庄、昌平、房山等平原多点地区,城市副中心(通州区)可参照执行。近期已批项目可参照此要点修改完善。相关容积率计算规则需在图纸清晰表达,便于衔接后续规划监督核验、地价核实、不动产登记等工作。市规划自然资源委将定期开展《技术要点》实施评估工作。
本内容由实施二处提供
来源:北京号
作者:北京规划自然资源
流程编辑:U07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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