9月5日,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公布多项罚单,华夏银行、浙商银行、建信金融资产投资有限公司、工银金融资产投资有限公司、交银保险资产管理有限公司、太平洋资产管理有限责任公司被罚,合计金额超亿元,多名相关负责人被罚。此外,工商银行两名原员工被禁业。

具体来看,华夏银行因“相关贷款、票据、同业等业务管理不审慎,监管数据报送不合规等”被罚款8725万元。相关责任人员陈成天、刘建新被警告;钱建华、何羽、吕玉梅、涂超被警告并罚款合计20万元。

浙商银行因“相关互联网贷款等业务管理不审慎”,被罚没合计1130.80万元。相关责任人员谭飞达被警告。

建信金融资产投资有限公司因“债转股项目开展不审慎,服务收费定价程序不规范”被罚款85万元。相关责任人员徐文博被禁止5年从事银行业工作。

工银金融资产投资有限公司因“服务业务价格管理不规范”,被罚40万元。

交银保险资产管理有限公司因“投资不符合监管要求的信托计划、债权投资计划相关操作不符合监管要求、关联交易管理不合规等”,被罚款115万元。监管同时对李盛达、田红霞、章丽琴分别给予警告并罚款7万元、2万元、2万元。

太平洋资产管理有限责任公司因“债权投资计划相关操作不符合监管要求、组合类保险资管产品管理不合规等”被罚款100万元。齐伟山、康珊、钱鲲被警告并被罚款10万元、2万元、1万元。

除此之外,工商银行原员工李超、易重彬因“利用职务便利违规开展理财业务,严重违反审慎经营规则”主要违法违规行为,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对李超禁止5年从事银行业工作;对易重彬禁止7年从事银行业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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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北京商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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