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银行间市场交易商协会发布《关于2025年非金融企业债务融资工具承销业务相关会员申请从事承销相关业务市场评价结果的公告》(以下简称“公告”)。

根据公告,新增财通证券、摩根大通银行(中国)、星展银行(中国)等8家会员为非金融企业债务融资工具一般主承销商。新增中银国际证券为科技创新非金融企业债务融资工具主承销商,可主承销科技创新债券等支持科技创新的债务融资工具。新增江苏张家港农村商业银行等15家会员为非金融企业债务融资工具承销商。

公开资料显示,非金融企业债务融资工具是指具有法人资格的非金融企业在银行间债券市场发行的,约定在一定期限内还本付息的有价证券,由交易商协会进行自律管理。非金融企业债务融资工具作为企业债权融资的重要品种,对企业拓宽融资渠道、降低融资成本、优化债务结构,助力企业创新和战略发展具有重要作用。

新资质将进一步助金融机构“拼齐”债市业务版图。财通证券认为,此次资格获批标志着公司在投资银行业务领域实现重要突破,将为公司后续业务拓展注入全新动能,是公司向打造一流现代投资银行迈进的关键一步。多家获非金融企业债务融资工具承销商资格的商业银行均表示,将快速构建“商行+投行”的金融服务体系,持续提升债券承销服务质效。

公告明确,主承销商及承销商应按照相关自律规则,设立主承销及承销业务相关部门,配备专职主承销及承销业务人员,建立健全主承销及承销业务操作规程、风险管理和内部控制制度。主承销商获得主承销业务资格后,须与具备独立主承销能力的主承销商联合开展主承销业务。具备一定联席主承销业务经验后,可独立开展非金融企业债务融资工具主承销业务。同时,主承销商或承销商因违法违规行为受到刑事处罚、重大行政处罚或交易商协会重大自律处分的,交易商协会将根据《市场评价规则》等自律规则暂停或取消其承销业务相关资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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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中国银行保险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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