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企业发年终奖没有硬性规定:金牌彩票形式多样,中途辞职也可能有

2019-01-09 14:20 编辑:TF017 来源:北京晚报

年根岁尾,除了回家团聚之外,还有什么事是最振奋人心的?当然是年终奖!每年岁末,业绩排名令人揪心,年终总结让人心烦,唯有这年终奖才会令人怦然心动,翘首期待。这几天,年终奖又成为上班族们讨论的热点话题。

吴薇 制图

高科技、互联网行业年终奖最高

差异处理有离职倾向员工

中智咨询近日发布了2018年企业年终奖发放计划报告。调查显示,93%的企业计划发放年终奖,相比2017年(96%)降低了三个百分点。在准备发放年终奖的企业中,有近半数的公司年终奖额度相比2017年有所提升,四成公司持平,不到两成的公司呈现下降趋势。

2018年,年终奖发放水平同比下降的企业为数不少。从所在行业分布来看,制造、汽车、互联网、金融、房地产行业占比高于其他行业,有的企业甚至因业绩目标未完成而取消年终奖。此外,个别企业由于薪酬结构调整,年终奖调整为季度奖金发放。

不过,业绩完成较好的企业年终奖发放并不受影响,仍有少数企业计划发放六位数或10个月以上工资的高额年终奖!分行业看,高科技行业的年终奖人均29836元、互联网行业为27430元、金融行业为40678元、房地产行业为31022元、汽车行业为24233元、销售贸易行业为25706元、制造行业为17358元。

从不同类型人员来看,管理人员年终奖高于非管理层员工,而销售管理人员高于非销售管理人员。非管理层员工中,销售人员和研发/专业技术人员年终奖高于职能管理人员,一线服务人员/蓝领相较最低。

企业年终奖总额占年工资总额比例一般在15%左右。区分企业类型来看,国有企业占比最高(超过20%),其次为中外合资企业,欧美及其他外资企业占比最低。

出于员工保留、绩效考核周期以及合理避税等多方位考虑,34%的企业在核算年终奖过程中,会进行人才保留预测盘点。20%的企业会针对有离职倾向的员工进行年终奖差异化处理,例如:13%的企业对有离职倾向的核心员工适当增加年终奖额度,以挽留核心员工。

年终奖几家欢乐几家愁

有人发金牌有人发彩票

除了发钱这种最为直接的方式,还有很多千奇百怪的年终奖发放形式层出不穷。前不久,一家公司的奖品被众多网友热传,因为他们年会特等奖:带薪休假一年!不少网友表示:实名制羡慕。1月5日,台资企业大力卜集团给4家工厂里服务满25年的在职员工4人、满15年的37人颁发纯金纪念牌一枚。

前几天,重庆一家公司发年终奖的事情火得上了微博热搜——这家公司的老板要求自己的员工去网红景区万盛奥陶纪玩惊险项目,能玩全部惊险项目,才能获得全额19000元的年终奖;如果只体验了一个项目,只能拿到500元,以至于员工拉横幅“誓死捍卫年终奖”。好在老板的初衷只是为了锻炼员工的胆量,让大家更有挑战精神,最后所有人还是全额领到了年终奖。

看看人家老板的豪气冲天,很多网友自嘲般地晒出了自己的年终奖照片,有发两元彩票的,有发十斤礼盒馒头提货券的,还有发牙膏洗发水这类洗护用品的,最令人哭笑不得的是某互联网公司给表现欠佳的员工发年终奖,竟是流量无限卡,而且是全国流量不限量。员工苦笑道“不管在哪儿都可以任性开视频汇报工作了”。

法律、法规未强制要求

年终奖由企业自主决定

尽管年终奖的发放引起上班族的纷纷议论,拿得少的抱怨连连,认为自己的劳动权益受到了侵犯。实际上,这项奖励并不是强制支付的,《劳动法》对于年终奖没有硬性规定,由企业自主决定。据了解,北京各用人单位发放工资以2004年起实施的《北京市工资支付规定》为依据,《规定》当中并没有对这种节日期间的奖励性费用作出特别规定。个别企业发放的年底双薪、年终奖等奖励完全是企业根据自己的经济效益而自主选择的激励行为。因此,年终奖并非用人单位的法定义务,劳动者不可强求。但是,只要在劳动合同中明确约定,或者在单位规章制度中有明确表述,那么,单位应履行合同约定或规章承诺。

员工中途辞职

未必就领不到年终奖

发年终奖虽然令人欢欣鼓舞,但有些人却正为了年终奖而烦心——春节前是各公司年终奖集中发放的时间,也是职场跳槽的高峰期。“一到这时候,办公室就弥漫着一种‘老子就是不辞职一定要混到年终奖再走’的感觉”; “岁末不辞职才稳得住年终奖,一月不分手才赢得了情人节大赏”……这些流传于朋友圈的段子道出了“卧槽族”们的普遍心理——要是没领年终奖就跳槽走人了,岂不是吃大亏了?

前些天,有条新闻很火爆——一名员工刚跟公司解除劳动合同,次日公司就发年终奖,这名离职员工将公司诉至法院,索要年终奖,最终法院二审判决企业应支付该员工2.2万元年终奖。这条新闻也给大家提了个醒——春节前是跳槽高峰期,辞职之后也许还能讨回一部分年终奖。

如果年终奖只有几千元,也许对职场人的流动还起不到太大的阻碍,但不少企业给出的年终奖数额还是非常诱人的。北京、上海、宁波等地的年终奖平均值都在万元以上。福利待遇好的企业,年终奖发几十万元也不新鲜。于是,很多职场人即使对工作满腹抱怨,也坚决地要苦熬到发了年终奖再走。

其实,中途辞职也未必就一定领不到年终奖。北京市劳动和社会保障法学会劳动法分会副秘书长金晓莲说,年终奖虽然是工资收入的一部分,但是国家法律法规和本市规章对于如何核算与发放并没有作出明文规定,更多的还是用人单位通过薪酬制度规定或劳动合同约定的方式予以明确。

对于中间离职的员工能否拿到当年年终奖的问题,各个单位的规定不同。如果用人单位在制度或者劳动合同中明确规定,在核发年终奖之前辞职的员工不再有资格获得当年的年终奖。员工中途辞职,就可能无法获得当年的年终奖。但是,如果单位对于年终奖的核发没有明确规定,或者虽然在制度中进行规定,但该制度并没有经过民主程序,不是合法有效的规章制度,就不能成为有效依据。因此,单位以职工中途辞职为由,拒绝支付当年度的年终奖就是存在瑕疵的,甚至可能是不合法的。金晓莲认为:“如果单位没有约定,我们认为从公平的原则出发,可以按照单位年终奖的发放标准,结合考虑离职职工在职期间的考核业绩,给予职工一定比例的年终奖。”

还有一种情况,就是这笔钱虽然名义上是年终奖,但实际上是职工固定薪酬的一部分,只是在年终的时候一次性发放,与单位的效益、本人的绩效考核结果并无关系,这种情况下职工即使中途辞职,也有权获得部分奖金。

涉及交税年终奖发得多

不如发得巧

年终奖高固然是件可喜的事,但由于涉及到纳税,这里面还有个微妙的小问题,那就是年终奖“多发一元少拿一千”。“多发一元少拿一千”只是一个笼统的说法。根据国家有关规定,在一个纳税年度内,对每一个纳税人,年终奖的计税办法只允许采用一次。当年终奖发放金额超过某个临界点时,就会出现“个税盲区”,就是年终奖缴纳的税增加很多,导致年终奖金额大幅减少。

按照最新发布的年终奖税优衔接政策,2021年12月31日前,居民个人取得全年一次性奖金,不并入当年综合所得,以全年一次性奖金收入除以12个月得到的数额,按照政策所附月度税率表,确定适用税率和速算扣除数,单独计算纳税。

所以,企业在发放年终奖时也是要颇费一番心思的,不能只想着多多益善,如何“又多又巧”地发放年终奖才是关键。

 

来源:北京晚报 记者代丽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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