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私家车被拦在小区外?北京这业主要求索赔 物业辩称对方有过错

2019-02-20 11:20 编辑:TF011 来源:北京晚报

因物业费纠纷,业主高先生称自己的车辆被物业公司的门禁阻拦在大门外,无法进入小区。高先生将物业公司起诉至昌平法院,要求物业公司排除其通行阻碍,并赔偿精神损失费5000元。今天上午,本案在昌平法院开庭审理。

高先生称,自己所居住的小区在大门口设置了门禁,从今年1月3日开始,自己多次开车回家,门禁杆均没有正常放行。因认为物业此举影响了自己的居住和生活,高先生将小区物业起诉至昌平法院,要求对其本人及家人使用的四辆车排除通行阻碍,并赔偿精神损失费5000元。

今天上午,本案在昌平法院开庭审理。物业公司辩称,双方冲突的起因是高先生违反物业管理规定,私自在小区内搭建了建筑物。物业公司发现后要求高先生停止搭建并拆除,但遭到高先生拒绝,并坚持施工完毕。由于这次冲突,高先生从2018年起开始拒绝缴纳物业费,且拒绝物业工作人员上门。

为了联系到高先生,物业公司给小区保安提供了高先生车号,要求保安在遇到该车时告知高先生物业的态度,并不是为了阻碍高先生的通行。反而是高先生在与保安发生口角后,将车堵在大门处,挡住了小区其他业主的车辆,为了保证秩序,保安才要求高先生将车停在小区外。

高先生对这一回答完全不认可,他表示,小区的门禁是电子识别,但保安主动将栏杆放下并用锥桶挡住大门。而他在根据保安的要求将车停在门外后,物业公司竟向他开具了罚单,说车辆占用了小区的土地,每天要罚款200元。

“物业费的问题,不是我不去谈,是我根本找不到人谈。”关于物业费的纠纷,高先生自己起草了补充协议,但物业公司单方拒绝沟通。春节前,高先生向物业补缴了全部欠费,但他仍对此耿耿于怀,“就算我不交物业费,物业就能不让我进小区吗?”

庭上,物业公司反复强调,他们从未阻拦过高先生进入小区,现在关于物业费的纠纷也已经解决,物业更不会无故阻拦业主。

本案没有当庭宣判。

 

 

来源:北京晚报 记者刘苏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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