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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文物局:2018年接收举报2138条 正式受理168件

2019-04-15 10:33 编辑:TF011 来源:北京日报客户端

保护文物,人人有责。已经从一句口号变成现实。15日,国家文物局发布2018年度文物违法举报工作有关情况报告。普通群众是文物违法举报的主体力量,提供举报信息2061条,占比96.40%。

国家文物局 官网截图

国家文物局介绍,2018年3月至12月,该局通过“12359”文物违法举报电话、电子邮箱、网站和信箱,共接收各类文物违法举报信息2138条,经核实后,正式登记受理文物违法举报问题线索168件。

88.36%文物违法通过电话邮件举报

从举报信息接收渠道看,电话1340条,占比62.68%;电子邮件549条,占比25.68%;网站213条,占比9.96%;北京市1652信箱29条,占比1.36%;举报人到国家文物局直接提交举报材料7次,占比0.33%。其中举报电话和电子邮箱方便快捷,是举报人首选的举报渠道,合计占比高达88.36%。

国家文物局介绍,群众专程来京向该局直接提交材料,是2018年举报信息来源的新特点,山西省瓦窑遗址保护范围违法建设案、黑龙江省瓦里霍吞城址保护范围擅自修建拦河坝案、山东省大辛庄遗址遭受施工破坏案等,均是当地群众直接来局提交相关照片、录像、录音和地图等材料。

分析举报群体,普通群众是文物违法举报的主体力量,提供举报信息2061条,占比96.40%。这表明,随着党和国家对文物工作的重视,社会公众文物保护意识显著增强,社会责任感明显提升,一大批热心文物保护事业的普通群众,能够积极主动提供各类文物违法信息。文物保护志愿者、文物保护员提供举报信息77条,占比3.60%,是文物违法举报的重要力量。文物保护志愿者、文物保护员提供的信息数量虽然不大,但是信息的准确率高、可用性强。2018年国家文物局先后接到河北、北京、内蒙古等地涉及长城的违法举报信息14件,其中由文物保护志愿者提供的10件,占比71.43%,为保护长城发挥积极作用。2018年4月,福建省古建保护志愿者通过举报网站反映明代民居连江建筑群面临被拆除的危险,并提供了该建筑群的分布图、航拍图及建筑年代说明等资料,经过核查督办,当地政府对该区域古建筑进行登记,并公布为历史建筑挂牌保护。

冀豫鲁举报量高

文物违法举报数量地区差异较为明显。举报信息主要集中于华北、华中、华东及东北地区,而西南、西北等地区相对较少。举报信息数量较多的3个省份分别是河北省、河南省和山东省,合计占比近30%。而西藏、青海、新疆3个省份,举报数量为零。国家文物局分析,举报数量相对较多的省份基本是文物大省,文物资源丰富,发生文物违法行为几率相对较大,同时也反映出当地群众有较强的文物保护意识。

除3月份相对较少外,其它时间举报信息的数量相对均衡。其中,3月份124条,4月份199条,5月份267条,6月份254条,7月份226条,8月份233条,9月份196条,10月份232条,11月份214条,12月份193条。国家文物局介绍,部分热心群众是在外出旅游、度假期间发现了涉嫌文物违法问题,主动向该局举报。2018年7月,游客举报了贵州省毕节市全国重点文物保护单位陕西会馆“春秋祠”的石质匾额被打孔和遮挡问题。经核实督办,地方文物部门迅速采取措施,及时整改,拆除了遮挡物,修复了被损文物。

市县文保单位举报信息处理难度大

2018年经初核后,共受理了文物违法举报问题线索168件,其中,涉及不可移动文物140件,占比83.33%;涉及可移动文物28条,占比16.67%。经电话咨询、查阅档案资料、实地暗访踏查等方式核实后,制发行政执法督办、转办单88件,电话核实处理42件,转相关司室处置17件,其它方式21件。

国家文物局介绍,受理审核的举报信息中,涉及国保、省保单位的文物违法举报信息数量多。从统计情况看,涉及全国重点文物保护单位69件,占比49.29%,经核实督办,整改到位32件;涉及省级文物保护单位39件,占比27.86%,经核实督办,整改到位22件。举报的违法行为主要是国保、省保单位保护范围和建设控制地带内的违法建设、违法施工致使文物遭破坏等,其中一些违法活动性质较为恶劣。

相对而言,市级和县级文物保护单位及一般不可移动文物违法举报信息处理难度大。从统计情况看,涉及市、县级文物保护单位12件,占比8.57%;涉及尚未核定公布为文物保护单位的不可移动文物6件,占比4.29%;其它14件,占比10%,合计占比22.86%。市级和县级文物保护单位因保护措施不力、日常管理不到位,安全风险较高。大量未定级文物无保护措施,极易遭受破坏。同时,一些地方重视程度不够,加之现行法律规定不够充分,致使多数违法行为处置力度不大,整改不到位。

【热点回应】文物违法举报信息数据库将“升级”

国家文物局表示,当前,文物违法举报工作还存在文物违法举报信息量不足、文物基础信息不全、举报信息核实困难、文物违法举报宣传力度不够等问题,一些地方文物部门仍存在“知情不报、毫不知情”的现象,主要表现在4个方面:

一是文物违法举报工作宣传普及力度不够。举报信息量与当前严峻的文物安全形势不相适应,许多民众对文物违法举报工作不甚了解。个别地区全年没有一条举报信息,并不代表该区域平安无事,而是一些民众对文物违法举报工作不了解等问题。

二是一些地区对文物违法举报工作重视不够。部分省、市文物部门在督办文物违法案件时,主动性不强,对反映的问题推诿扯皮,对文物违法行为处置不及时、不彻底,群众重复举报问题突出。浙江省国保单位小南海石室连续发生违法建设问题,群众多次举报,造成较坏社会影响。

三是处置文物违法举报工作合力不够,有待加强。当前,文物违法举报信息涉及文物行政违法、文物保护工程、文物经营等问题,因工作职能关系,移交转办的机制不完善。

四是利用网络涉嫌文物违法问题查办难。“直播寻宝”“闲鱼售卖”“YY”“微拍堂”“全民直播”等网络平台中涉嫌违法交易或直播盗墓的举报信息调查核实难度大。

下一步,国家文物局将进一步加大文物违法举报工作宣传力度、健全文物违法举报工作协作机制、建立健全文物违法举报信息数据库、完善文物违法举报工作制度、引导社会力量参与文物违法举报工作等方面,更好发挥文物违法举报工作的作用。

 

 

来源:北京日报客户端 记者刘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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