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晚新视觉 > 热点 > 网摘

“买家”试驾开走劳斯莱斯 网友:没有中间商赚差价,只有抢劫

2019-08-08 14:30 编辑:TF017 来源:北晚新视觉网综合

委托二手车中介将“劳斯莱斯”卖掉,不料中介竟指使他人以“试车”为名抢走车辆——澎湃新闻8月7日从浙江诸暨市警方获悉,涉案的二手车中介周某和实施抢劫的三名嫌疑人均已被刑拘。

被抢走的劳斯莱斯

8月3日,车主张某向诸暨市公安局工业新城派出所报案,称其准备转让的一辆劳斯莱斯轿车被人假借“试车”抢走。此前,他通过在杭州做二手车中介的周某,以70万元买了辆新车价400多万元的劳斯莱斯“古思特”,但买来后发现因手续不全无法上牌,于是再次联系周某,要他帮忙卖掉。

由周某介绍的“买家”王某、吕某8月2日到诸暨,张某让司机带他们试车后,对方表示满意,但还要请示公司“大股东”。

次日,司机又与王某、吕某及“大股东”陈某碰面试车,由陈某开车,司机坐副驾位,其余二人坐后排。开到偏僻处,陈某说换司机开,司机下车后,后排的王某和吕某也下了车,将他抱住,陈某把车开走,王某和吕某分头逃跑。

4日,诸暨警方在杭州抓获三名嫌疑人,并找到涉案车辆。据王某交代,该案的主谋就是二手车中介周某,许诺事成后给他们5万元酬劳。王某与吕某原本计划偷车,曾踩过点,但没机会下手,就假装买车,找时机抢车。2日,他和吕某在试车时准备给车装GPS定位设备或偷走钥匙,也没有机会,于是次日叫上陈某一起抢车。

据介绍,周某23岁,浙江江山人,在杭州经营二手车。办案民警告诉澎湃新闻,周某落网后拒不交代,该案还在进一步侦查。

网友评论

延伸阅读:

男子4S店看车,试驾时直接把车开走,民警:你们做活动0元购车?

据工作人员回忆说当时4s店正在搞活动,看车的人实在是太多,而一位男子从外面进入4s店来观看,不过因为自己实在是太忙,而店内的工作人员又有限没做多大理会,后来这位男子说想要试车,在慌乱之中有一位销售直接把钥匙递给了他。

根据录像显示男子当时在试驾车旁边等待了很久,但没有任何一辆销售来陪自己试驾,所以直接坐上车开走了,估计是男子想到自己在4s店中并没有留下任何的信息,男子4S店看车,试驾时直接把车开走,民警:你们做活动0元购车?而且又没有工作人员陪同,这也就成为男子作案的好时机,不花费一分钱就可以轻轻松松的购买上一款好车,直接把车子开走,再也没有开回4s店。等到工作人员发现时已为时已晚只好报警处理。

交警在听到工作人员的叙述时哭笑不得,说不知道的还以为你们免费送车,真搞不懂你们当时在想些什么,为什么会把车钥匙给他们,而且还没有任何人陪同!男子4S店看车想试驾,员工直接给钥匙让其开走,民警:免费送?现在最主要的问题就是开走车的那位男子,他有很强的反侦察意识,如果他开往一些繁华的地段还比较好,如果劈开往一些贫困山区,很有可能这辆车再也找不回来。

男子4s店试驾,直接把车开走了,工作人员:头回情况,没人敢这么干

前段时间啊,在四川乐至县那边就发生了一件这样骇人听闻的事,在一家4s店,工作销售人员都在忙活着呢,工作人员也都没注意,这名男子看了一会车,好像看上了一款5万多的小货车,就对工作人员说要求试驾,遇到客户想要试驾,大多销售人员其实都窃喜的,第一:你看上了这款车,你对这款车有好感,第二:都要试驾了,试驾之后买的几率很大。所以当时销售人员就直接把车钥匙给这名男子了。

眼看着这名男子慢慢的把车开出去,4s店老板还是有防备心理的,老板就是老板,4s店老板也是看到了这名男子要把车开出4s店的趋势,老板急忙大声呼喊着要上车,但是那名男子车都开上了,车钥匙也在手里,哪会有停下来的想法,直接就开到外面大马路上,拧着油门,扬长而去走了。

一部分销售人员突然发现了事情的不对,也赶忙追了出去,撵到大马路上去,这名男子肯定不会管那么多了,根本就不会停下来,工作人员眼看着男子把货车开走,最后工作人员也是大费周章全都开着车子出去追,但是根本就看不到车子的影子。

工作人员立刻报警,警方随即就赶来现场调查,更令人觉得蹊跷和惊讶的是,该男子全程都只出现在了监控盲区,看这架势一定是有备而来,经过当地警方一番调查后发现,这个车辆属于没有上户的车辆,不具备上路行驶的资质,没有号牌,也没有临时号牌,如果上路的话被民警发现,可能会被暂扣,其次车辆也不具备上路的条件,车辆没有随身携带车辆发票和合格证。听到了这些,大家心里也都放下了一点点,如果这车上路的话被扣下来还是能追回去了,但是看这种情况,这名男子这么狡诈,估计也已经做好了防范,只求这件事情能够快速水落石出,人与人之间的信任呢?

来源:综合澎湃新闻、网友评论、快资讯、四川卫视

流程编辑;TF017

相关阅读

北晚新视觉网版权与免责声明:

一、凡本站中注明“来源:北晚新视觉网或北京晚报”的所有文字、图片和音视频,版权均属北晚新视觉网所有,转载时必须注明“来源:北晚新视觉网”,并附上原文链接。

二、凡来源非北晚新视觉网或北京晚报的新闻(作品)只代表本网传播该消息,并不代表赞同其观点。

如因作品内容、版权和其它问题需要同本网联系的,请在见网后30日内进行,联系邮箱:takefoto@vip.sina.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