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情侣吵架女子从10楼扔菜刀被刑拘,或面临重罚

2019-11-18 09:37 编辑:TF010 来源:北晚新视觉综合

11月15日早上,在四川成都青羊区小南街某小区发生一起高空抛物事件。一女子醉酒后与男友争吵,竟然从10楼居住的房间内往楼下扔下一把菜刀,所幸没有造成人员伤亡。目前这名女子已被警方刑事拘留。

与男友吵架 女子从10楼扔下菜刀

当天早上,成都青羊区公安分局接到报警称,在小南街某小区发生一起高空抛物事件,一把菜刀从公交车车顶弹至地面。

接到报警后,汪家拐派出所民警立即赶往处置,在该小区门口公交站台旁发现银色菜刀一把,现场无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

据汪家拐派出所民警张文介绍,“到了现场后,我们民警立即进行摸排走访,询问车站附近小区的物业保安后得知,唯一异常的就是小区一对吵架的情侣。”当天上午10点,民警在该小区住宅内将嫌疑人周某某(女,30岁)抓获。

记者了解到,周某某与其男友是小区十楼的租户,两人凌晨外出吃夜宵,直到早上七点多才返回,且是喝醉状态。他们因琐事发生了争吵,情绪不稳的周某某把客厅桌子上的物品挥落后,又从厨房拿出一把菜刀从窗口扔出。随后菜刀掉落至距小区大概十米的公交车车顶,弹至地面。

周某某被刑事拘留

经初审,周某某对自己醉酒后因琐事与男友争吵,为泄愤将菜刀扔出窗外的犯罪事实供认不讳。目前,周某某涉嫌以危险方法危害公共安全罪名被公安机关刑事拘留。该案正在进一步调查中。

据了解,2019年11月14日,最高人民法院发布《关于依法妥善审理高空抛物、坠物案件的意见》,为有效预防和依法惩治高空抛物、坠物行为,提出16条具体措施,高空抛物、坠物造成严重后果的,可按照故意伤害罪、故意杀人罪定罪处罚。

 

延伸阅读:最高法:故意高空抛物最高将按故意杀人罪论处

值得注意的是,为切实维护人民群众“头顶上的安全”,最高人民法院日前印发《关于依法妥善审理高空抛物、坠物案件的意见》,明确对高空抛物行为追究刑事责任,并提出了16条具体措施。其中,最让公众感到有力的一条是,“对于故意高空抛物的,根据具体情形以危险方法危害公共安全罪、故意伤害罪或故意杀人罪论处,特定情形要从重处罚”,老百姓曾经形象地把高空抛物称为“故意杀人”,如今在法律上得到“呼应”。

《意见》强调,要明确区分高空抛物和高空坠物,二者在责任人主观方面、社会危害性方面有很大不同,在刑事定罪和民事追责方面也要予以区分。

在刑事审判工作中,法院要充分发挥刑罚的威慑功能,用足用好刑法现有规定,对于故意高空抛物的,根据具体情形以危险方法危害公共安全罪、故意伤害罪或故意杀人罪论处,特定情形要从重处罚;对于高空坠物构成犯罪的,也要依法定罪处罚。

对于刑事犯罪的定罪量刑,有关负责人进一步解释说,依据刑法现有规定,对于故意从高空抛弃物品,尚未造成严重后果,但足以危害公共安全的,依照刑法规定的以危险方法危害公共安全罪定罪处罚;致人重伤、死亡或者使公私财产遭受重大损失的,依照刑法有关规定处罚。为伤害、杀害特定人员实施上述行为的,依照故意伤害罪、故意杀人罪定罪处罚。

同时,具有下列情形的应当从重处罚,一般不得适用缓刑:多次实施的;经劝阻仍继续实施的;受过刑事处罚或者行政处罚后又实施的;在人员密集场所实施的;其他情节严重的情形。

 

 

 

 

来源:综合红星新闻 北京日报客户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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