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商标形象酷似李小龙,真功夫回应被诉侵权:很疑惑,正准备应诉

2019-12-26 10:24 编辑:TF017 来源:北京日报客户端

由于使用酷似李小龙形象图标长达15年,李小龙女儿担任法人代表的Bruce Lee Enterprises,LLC(李小龙有限责任公司)近日将连锁餐饮巨头广州市真功夫餐饮管理有限公司诉至上海二中院,要求其立即停止使用李小龙形象并索赔2.1亿、在媒体版面上连续90日澄清其与李小龙无关。

26日早晨,真功夫通过其官方微博回应:“我们的商标是否侵权,多年前也曾有过争议,但我们的商标一直没有判定侵权或者撤销的行政或司法结论。时隔多年被起诉,我们也很疑惑,正准备应诉。”

真功夫官网显示,真功夫餐饮管理有限公司于1990年创立,但这家连锁快餐店最初不叫“真功夫”,先是叫“168蒸品快餐店”,后来又更名为“双种子”,发展并不理想。后来,2004年,“真功夫”创始人蔡达标邀请“中国第一策划人”叶茂中营销策划团队为他策划,随后开始启用酷似李小龙的“功夫龙”形象,并配合“真功夫”三个字,组合成了商标进行使用。此后真功夫餐饮飞速发展,并在全国斩获多项餐饮荣誉。

当时真功夫并没有找李小龙的家人购买形象授权,这为日后跟李小龙的儿女李香凝的知识产权纠纷埋下了隐患。

从李香凝方收集的资料表明,真功夫方从开始就是明确的把李小龙的形象作为公司标志的,在他们的登记书备注信息上这样写到:“真功夫图形”内容为由李小龙功夫造型图案及“真功夫”、“蒸的营养专家”文字组合组成的造型图案。如今拥有全国600多家连锁店,年营业额破百亿的“真功夫餐饮”估值已经达到了16亿。李香凝公司参照成龙的代言向“真功夫餐饮”最终“索赔2.1亿”。

北京日报客户端记者查询了国家商标局网站,发现真功夫公司在2005年、2006年和2012年已经多次把本案诉争的形象注册成了商标。

根据《商标法》第45条,侵犯在先权利的商标无效,应当在商标注册之日起5年之内提出。

对于这些商标,有律师表示,对李小龙公司而言,此次维权难点在于被告真功夫可以抗辩称已把该形象注册成为商标,作为注册商标在使用,那么双方可能会面临商标纠纷。李小龙公司可能只能通过诉讼获得一定的赔偿,但很难制止真功夫继续使用。

针对商标问题,李香凝与真功夫之间其实早有交锋。

2010年,李香凝称,已在美国陆续将父亲李小龙的影片及商标的所有权购回,会在中国成立维权办公室,维护李小龙形象的版权。据《南方日报》2010年的报道,李香凝与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商标局进行了接洽,该局复函表示,李小龙及其英文姓名‘BruceLee’开发利用的权利应当归其继承人所有。

在美国及大多数国家和地区,李小龙的形象、姓名等商标专利均专属于李小龙企业、基金会和李香凝母女,不过在当时,涉及李小龙商标纠纷的一些相关企业喊冤,称他们用的不是李小龙本人的照片,而是武术造型而已。

对此,国家商标局表示,只要李小龙继承人有不同意见,可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商标法》有关规定提出异议,商标局将根据双方当事人提供的事实和理由予以裁定。

图片来源:新浪微博、国家商标局网站

来源:北京日报客户端 记者 潘福达

流程编辑:TF01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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