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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居住区无障碍设施新规出台 无障碍停车位不少于0.5%

2014-10-21 11:01 编辑:admin 来源:网络

2014年10月21日讯,昨天,《北京市居住区无障碍设计规程》在市规划委网站公示。

 

#(服务专线)(2)上海设立首批残疾人汽车无障碍停车位

 

目前各个小区停车位都非常紧张,部分小区的停车位价格已经可以买一辆中低端汽车。新规程充分考虑了残疾朋友的需求,明确提出新建居住区的停车场和车库的总停车位应设置不少于0.5%的无障碍机动车停车位;非机动车停车处应设置残疾人机动轮椅车专用停车处。

无障碍设施不连贯,常人可能不注意,但却给残疾人带来不便,很多路走着走着就没有了。这次新规程规定,居住区内的道路无障碍设施应与居住建筑出入口、居住绿地出入口、配套公共设施出入口及城市道路无障碍设施合理衔接。另外,无障碍路线应该能到达附近公园内的主要活动区域并形成环路,不能中途中断。

“无障碍,并不单单为残疾人设计,受益者包括老人、儿童和普通人。”北京市建筑设计研究院有限公司建筑师杨旻举例说,普通人提拉杆箱、推婴儿车上下楼梯,都对坡道有需求。按照新规程,居住区人行系统地面有台阶时应同时设置轮椅坡道。

无障碍电梯就是乘轮椅者等行动障碍者、视觉障碍者可以使用的电梯。标办相关负责人举例说,无障碍电梯内部要有镜子,方便乘轮椅者从“镜”中看到自己的行动,将轮椅倒出电梯。同时,电梯还要有低位、盲文按钮、语音报层,侧壁还需有扶手。标准新规程,新建4层及4层以上住宅,每单元至少应设置一部无障碍电梯。不设置电梯的住宅,在楼梯双侧要设置扶手,方便老年人上下楼梯时抓握。

 

来源:北京晚报  记者:孙文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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