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晚新视觉 > 新闻 > 社会

生活发生巨变!朝阳一男子坠阳光井后下半身截肢瘫痪,法院这么判

2020-05-08 22:00 编辑:TF020 来源:北京晚报

此前,朝阳一位在北京打工的面点师傅孙俊平,因夜间失足掉入暂住地入户门旁的阳光井中,造成双下肢截瘫,孙俊平将物业管理公司告上法院,索赔医疗费等546万余元。

法院经过审理,在今年3月份的时候,做出了一审判决,认定物业公司对孙俊平的遭遇承担80%的责任。

据法治进行时,2020年5月6日,记者通过视频连线再一次见到了孙俊平,他还在东北老家休养,和一年前相比,孙俊平看上去上身略显发福,孙俊平说因为运动少了,下肢一直在萎缩。

如今不管是出门,还是在家,身边根本离不开人。两年前的那个瞬间,让他至今身体上承受着疼痛的折磨,生活上也发生了翻天覆地的变化。

2018年5月28日,晚上11点12分,孙俊平一脚踏空,坠入近5米高的阳光深井里。当晚,孙俊平被紧急送往医院。经诊断,孙俊平被摔成脊髓损伤,造成双下肢截瘫,属一级伤残。孙俊平认为,自己掉入阳光井内,物业公司有着不可推卸的责任,如果当时周围有防护措施,或者有明显的提醒标识,就不会发生这起悲剧。

2019年9月3日,孙俊平将物业公司告上朝阳法院,索赔双下肢截瘫的治疗费,精神抚慰金等共计546万余元。庭审中,针对事发当晚,孙俊平为何会进入阳光井范围,如何跌落等问题,原被告双方针锋相对。本案的主审法官陈扬说,原告是否会出现在阳光井附近,不是本案的审理焦点,关键要判定,物业公司对阳光井是否尽到了警示、维护、管理的义务。

根据《侵权责任法》第六条规定,行为人因为过错侵害他人民事权益,应当承担侵权责任。

经现场勘验,陈扬法官发现,阳光井紧挨着原告出入的房门,且没有任何防护措施。陈扬法官说,被告物业公司自2003年接手小区后,没有及时对阳光井周围的提示标语进行更换,也没有对阳光井上的玻璃进行日常维护,最终导致了原告踩踏后坠井的后果。朝阳法院认为,物业公司应承担相应的责任。

另外法院经审理查明,原告作为完全民事行为能力人,在知晓阳光井的位置和覆盖物透明较薄的情况下,仍在夜晚踩踏,其自身也存在一定过错。

综合全案证据,日前,朝阳法院对此案作出了一审判决,判令物业公司对孙俊平的坠落损伤致残承担80%的责任,赔偿孙俊平150余万元。

来源:北京晚报公众号转自法治进行时

流程编辑:TF020

相关阅读

北晚新视觉网版权与免责声明:

一、凡本站中注明“来源:北晚新视觉网或北京晚报”的所有文字、图片和音视频,版权均属北晚新视觉网所有,转载时必须注明“来源:北晚新视觉网”,并附上原文链接。

二、凡来源非北晚新视觉网或北京晚报的新闻(作品)只代表本网传播该消息,并不代表赞同其观点。

如因作品内容、版权和其它问题需要同本网联系的,请在见网后30日内进行,联系邮箱:takefoto@vip.sina.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