西安建科大、吉大两硕士学位论文高度雷同,内容对比来了,两高校回应
针对“西安建筑科技大学一硕士学位论文与吉林大学硕士学位论文存在雷同”一事,10月9日,西安建筑科技大学研究生院学位办公室一名工作人员告诉澎湃新闻,获悉情况后,他们已第一时间收集资料,启动调查程序。
同日,吉林大学研究生院学位办公室一名工作人员告诉澎湃新闻,他们将让涉事学院组成调查组,尽快展开调查。
澎湃新闻在中国知网检索发现,西安建筑科技大学工程硕士杜刚的硕士学位论文《榆树壹号院小区工程项目成本管理研究》与吉林大学工程硕士孙福安的硕士学位论文《壹号院工程项目成本管理研究》均在2018年完成。西安建筑科技大学杜刚的论文首页显示,该论文提交日期为2018年5月25日,答辩日期为6月6日。吉林大学孙福安的论文首页载明日期为2018年6月。
西安建筑科技大学杜刚的论文(左)和吉林大学孙福安的论文(右)存在雷同。
澎湃新闻对比发现,前述两篇论文页数同为54页,均分为六章,关键词同为“榆树壹号院小区;建筑工程项目;成本管理”。两篇论文第二章、第三章、第六章的结构、文段内容几乎一模一样。
西安建筑科技大学杜刚的论文(左)和吉林大学孙福安的论文(右)在摘要、关键词部分高度雷同。
以前述两篇论文第六章“结论与展望”部分内容为例,西安建筑科技大学杜刚在论文中写道,“总而言之,榆树壹号院小区项目在成本管理中,需要在科学成本管理理念的指导下,重视成本管理工作中存在的问题,确保项目质量、进度、成本多方面高水平运作,在榆树市房地产市场环境中具有较大竞争力。”
西安建筑科技大学杜刚的论文(左)和吉林大学孙福安的论文(右)结论章节部分内容相似。
而吉林大学孙福安的论文中也出现几乎一模一样的内容。孙福安的论文写道,“总而言之,榆树壹号院项目在成本管理中,需要在科学成本管理理念的指导下,重视成本管理工作中存在的问题,确保项目质量、进度、成本多方面高水平运作,在榆树市房地产市场环境中具有较大竞争力。”
澎湃新闻进一步对比发现,前述两篇论文在部分章节、“参考文献”“后记与致谢”部分略有不同。相比孙福安的论文,西安建筑科技大学杜刚的论文在“第一章 绪论”章节多了“1.5 技术路线图”的内容。在该论文第四章,亦多了“4.4 成本管理效果对比分析”的内容,这部分内容与孙福安的论文“5.3 成本管理效果分析”雷同。
西安建筑科技大学杜刚的论文(左)和吉林大学孙福安的论文(右)目录部分高度雷同。
在“参考文献”部分,两篇论文的参考文献共有12处重合。其中,西安建筑科技大学杜刚论文“参考文献”处多了8篇英文文献。
在“后记和致谢”部分,吉林大学孙福安的论文提到,“感谢榆树市壹号院项目建设部的工作人员,为我的调研工作提到了较大的支持,为我提供了许多的宝贵数据,让我的论文研究更有说服性,也更为真实”。
澎湃新闻注意到,两篇论文均有作者签署的论文原创性声明,声明中称,“除文中已经注明引用的内容外,本论文不包含其他个人或集体已经发表或撰写过的作品结果”。
延伸阅读:
揭开“论文代写”骗局:以为花钱就能省事?坑多着呢
从拉客引流到代写查重,甚至论文发表,现在的“论文代写”已经有一条完整的产业链,由此引发的骗局也是层出不穷。
9月初,科学技术部印发的《科学技术活动违规行为处理暂行规定》开始施行,明确抄袭、剽窃、侵占、篡改他人科学技术成果、侵犯他人知识产权及从事学术论文买卖、代写代投等均属于违规行为。
就此,记者在调查中发现,“论文代写”生意依然没有杜绝,只是手段由明目张胆变得越来越隐蔽。
事件:700字文稿抄袭率达90%
去年底,大四的李子涵忙得焦头烂额,眼看就要毕业了,可论文初稿还没完成。于是,她动了动脑筋:花点钱找个“代写”蒙混过关吧!
李子涵从某购物平台搜索“论文代写”时,找到一家销量较高的店铺咨询。对方回应,为方便文件传输,让她换平台与客服详谈,并提供了一个QQ号。
“论文都是原创,由高校老师代笔,售后免费包修改,包通过。12000字的论文,960元……”听了客服的介绍,李子涵还试着还了下价,最终600元成交。
李子涵、郭梦购买论文的店铺
按照谈好的约定,李子涵付给对方300元定金,余款在收到论文成稿时结清。
一周后,客服称论文已完成,需要先结清尾款才能让查收。李子涵连忙把钱打到了对方的账号上。
但是,当李子涵点开收到的文件,扫了一眼论文时,她蒙了。
“这哪里是原创呀!字倒是不少,可都是复制粘贴和拼凑来的,就连结尾都写成了‘硕士论文’。可我要的明明是本科的毕业论文。”李子涵说。
她在代写的论文中,随意摘出大约700字的一段文稿,并逐句复制到网上搜索,发现90%以上的内容是从公开发表的论文、教材,甚至360百科上抄袭的。
“这花钱买的论文不但烂,还特别的敷衍,‘原创、高校老师代笔’都是胡扯。”李子涵说。
李子涵马上联系客服,可连着催了三天,只等来一句“在修改中”。
心里没底的李子涵有点着急了。她不停地催促,但客服的回复只有:“自动回复:有事不在,一会儿再和你联系。”
一周之后,客服又通知她“处理售后事宜,请联系售后QQ……”
李子涵说,“售后的解释是可以免费修改,但得按顺序,在她前面还有168位客户的论文要修改,所以修改后的论文何时能完成,具体时间还不确定。如果一两天内急需改后文稿,就得加收300元的加急费。”
越听越觉得不靠谱的李子涵没有再交300元的“加急费”。到今天,论文答辩都结束几个月了,她也没收到那份“修改后”的论文。
那交了“加急费”,就能及时拿到一份“合格”的论文吗?
“只是换了个标题,调了段落顺序,具体内容一点也没变,再联系售后修改,他们又删了几段,真是越改越乱。我实在看不下去了,要求他们退款。这时,售后就不理我了。”与李子涵在同一平台“代写”的郭梦花了500元论文费,又追加了300元加急费,得到的论文,依然是“拼凑”的。
“靠‘花钱代写’吃亏的只能是自己。”钱打了水漂,论文也没着落的郭梦还是自己完成论文了。
李子涵与客服的聊天记录
追查:“代写”业务走向“隐藏”
如今,李子涵、郭梦当时使用的“论文代写”购买链接已查不到了。当记者询问相关店铺的客服是否还有“论文代写”的服务时,对方回复:“平台不允许代写稿件,请勿提及!以防对您个人有所影响,高校老师给您一对一最优质服务!祝您成功。”随后,又回复了一句“您懂得”。
接着,记者便接到了自称是店铺客服的电话:“可以‘代写论文’,加下老师的QQ,把具体要求告诉老师……”
随后,记者在多家购物平台以“论文代写”“代写”为关键词搜索,均显示“没有找到相关商品”。当搜索“论文”“代论文”等关联词时,就能检索到相关商品。
记者发现,为规避因涉及“违规”的宣传和说明被平台下架,这些商品介绍大多比较隐晦。比如“论文无小事,熬夜加班只为你”“不识庐山真面目,只缘身在此文中”“论文代翻译”等,宝贝详情只有句“诚信经营,欢迎咨询!”买家评论也大都指向“论文代写”服务,咨询客服是否可以代写毕业论文,大多数店家直接回复可以,并给出报价。
此外,网上也不乏“挂羊头卖狗肉”的商家。一家好评率100%的网店只有”论文查重”和”PPT制作”两个商品,加上客服提供的QQ号详谈,对方则明确表示:“可以代写论文。”而购物平台公示的网店经营者相关资质信息显示,该网店是在工商部门登记注册的正规企业,经营范围为网上销售服装、办公用品、日用百货、技术咨询等业务,并没有“论文代写”,该企业实际经营业务与其登记的经营范围并不完全一致。
揭秘:修改要加费 退款不答应
在调查中发现,借助网络、电话,“代写代发”论文已形成从寻找客源、写手写作、修改查重,甚至对接期刊发表的“一条龙”流水线。
曾在一家打着“科技”旗号的企业做销售和客服的许亮透露:“科技”只是幌子,公司干的生意就是代写论文。他日常的工作就是给有需求的人打电话,推销公司的论文代写代发服务,同时还要对接客户,并通过老板联系写手,传达客户的需求。
许亮说,公司时常会遇到买家对论文质量不满意的情况,除了修改,甚至要求退款。老板的态度是修改变动较大的要增加费用,退款坚决不答应!如果被买家磨得烦了,就通知助理或客服不回微信,打电话直接拉黑,总之,一要拖着,二是置之不理。最终,等的就是买家服软,变退款为修改,然后接受现实。
“我们也不怕买家,因为抓住了他们害怕事情暴露会败坏自身名誉,而不愿声张的心理。”许亮说,“既然都不敢报警,最终只能吃哑巴亏了。”
许亮介绍,除了单一的“代写”,对于有发表要求的买家,公司也有“一条龙”服务。一般流程是:第一步,先交20%的定金,卖方收到汇款后发来写手拟定的四五个题目供选择。第二步,卖方发来电子版的杂志录用通知书,买方付清余款。第三步,收到尾款后,卖方会将论文发给买方。
“代写代发一篇论文,少则一千多元,多的需要两三万元。”许亮透露,“每个月,经由公司发出去的论文可不少。”至于论文如何发表,许亮坦言,“是由老板直接安排的。”
处罚:可开除学籍 解除聘任合同
魏晓东律师表示,目前对于代写论文处理的主要依据是《学位论文作假行为处理办法》。
其中明确规定,学位申请人员的学位论文出现购买、由他人代写的作假情形,可以取消其学位申请资格,并且3年内,各学位授予单位不得再接受其学位申请。
而对于代写论文的一方,上述办法规定,代写、出售学位论文或者组织学位论文买卖、代写的,属于在读学生的,可开除学籍;属于学校的教师和其他工作人员的,可开除或解除聘任合同。社会中介组织、互联网站和个人,组织或者参与学位论文买卖、代写的,由相关主管机关依法查处。
此外,自9月1日起施行的《科学技术活动违规行为处理暂行规定》明确,抄袭、剽窃、侵占、篡改他人科学技术成果,侵犯他人知识产权等;从事学术论文买卖、代写代投等均属于违规行为。违规行为涉及科学技术活动的核心关键任务、约束性目标或指标,造成特别严重负面影响或财政资金损失,对违规单位和个人取消5年以上直至永久相关资格。
建议:严厉打击代写代发的商户
中国人民大学法学院教授、商法研究所所长刘俊海说,“花钱买论文本身就是可耻的,而拿着买来的论文去评职称、获取学位,属于欺诈行为。另一方面,把论文代写变成一种产业,本身就违反了公序良俗和学术伦理,不是合法的商业模式,这是公然造假,情节严重的可能涉嫌犯罪。”
如何遏制论文代写现象?
刘俊海提出三点建议:第一,教育部门、宣传部门、监管部门要铸造监管合力,齐抓共管,严厉打击代写代发商户;第二,科研院所、用人单位、电子商务平台守土有责,必须严格自律,应进行自查自纠;第三,对于个体而言,应倡导诚信为本,树立知识产权观念,既不该找人捉刀代笔,也不应有人提供造假服务。
(原标题:西安建科大、吉大两硕士学位论文高度雷同 两高校回应)
来源:综合澎湃新闻 北京日报客户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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