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刘胡兰是小三纯属谣言 网友捏造谣言中伤先烈很可恶

2015-06-15 15:18 编辑:TF007 来源:网络

2015年6月15日,近日,网络出现一种论调,称刘胡兰是小三,她的情人是红军的连长。新华社就此刊发文章,驳斥刘胡兰是小三谣言。文章称,15岁的刘胡兰曾有两次订婚经历和一段真挚的恋情,但绝不是小三,这是有人故意抹黑英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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提起刘胡兰,相信国人都会非常熟悉。她是著名的革命先烈,抗日游击队队员,15岁时英勇就义。毛泽东主席知道后非常伤心,为刘胡兰题字:“生的伟大,死的光荣”。值得一提的是,刘胡兰也是唯一三代领导人均为其题字的小英雄。

刘胡兰的光辉形象深入人心。没想到的是,有人居然不尊重史实,编造出刘胡兰是小三的言论,实在是令人咂舌。造谣之人究竟有何目的?

根据史实,刘胡兰生前两次订婚,一次恋爱,以及一次冥婚。1946年初,双方家长作主,将刘胡兰与邻村男青年陈德邻订亲。不过这两个当事人都主张自由恋爱,于是友好商定各自回家劝说父母解除婚约。同年6月,又有人上门提亲。因男方当时在太谷县当学徒不常回家,刘胡兰以不了解男方真实情况为由拒绝。当时的刘胡兰已打定主意,追求自主的恋爱和婚姻。

同年秋,解放军某团连长王根固作战负伤被送到云周西村修养,王根固得了严重的疥疮,这种病传染,刘胡兰怀着对革命的向往和对病人的同情,主动承担了照顾伤病员的任务。刘胡兰因常去为王根固做饭、敷药,接触多了,两人产生了爱情。在那个年代,身处封建思想比较严重的乡村,这种行为表现出的恰恰是一种反封建的思想解放。由于战争环境险恶,加之刘胡兰年纪尚小,她与王根固尚未论及婚嫁。当时王连长只把一条毛毯、一支钢笔和一副眼镜送给刘胡兰家,算是订亲的信物。因作战需要归队时,他又送给刘胡兰一块小手帕留作纪念。刘胡兰临刑前把这块手帕当做最珍贵的物件交给继母胡文秀。刘胡兰被杀害后,由大伯刘广谦操持,按当地习俗和一起牺牲的石六儿阴配。

铁的事实证明刘胡兰是革命英雄,而不是小三。对于这种抵毁,抺黑,造谣有损于国家,民族,英烈的任何组织和个人,不能放任自流,一定要有所惩戒。

 

本文来源:股城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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