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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华字典》引出官司 商务印书馆诉讨商标权

2016-10-23 13:07 编辑:TF005 来源:网络

2016年10月23日讯,《新华字典》的出版方商务印书馆将华语出版社告上法庭,称对方不正当竞争,并侵害了自己的商标权,北京知识产权法院近日开庭审理了此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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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华字典》的出版方商务印书馆将华语出版社告上法庭,称对方不正当竞争

商务印书馆诉称,作为新中国第一部现代汉语字典,自1957年至今,《新华字典》通行版本已经连续出版至第11版,全球发行量超过5.67亿册。而华语出版社出版的“实用《新华字典》(全新版)”、“实用《新华字典》修订版”等字典,配色与《新华字典》相近。为此,商务印书馆诉至法院,请求判令华语出版社立即停止侵害“新华字典”驰名商标,禁止其在辞书产品上使用与“新华字典”相同或近似的商标,并消除影响,赔偿原告各项经济损失300万元及合理支出40万元。同时,商务印书馆请求法院认定“新华字典”为未注册驰名商标。

华语出版社认为,《新华字典》的编纂属于建国初期社会公众汉字扫盲项目,《新华字典》的命名、编纂、出版发行均由国家推动产生,任何人均无权要求独占使用该辞书通用名称。而相应的商标权益也应由《新华字典》的编撰者主张,商务印书馆无权主张。华语出版社还提供证据称,至少有三十多家出版社出版了上百种以“新华字典”为正书名的图书。

本案未当庭宣判。

 

来源:北京晚报 北晚新视觉网  记者 刘苏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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