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再增26万平方米自住房 3宗地块区均位于轨道交通沿线
2017年4月28日讯,昨天下午,北京市土地市场成交3宗自住型商品房用地,分别位于丰台区和顺义区。3宗地块区位优势明显,均位于轨道交通沿线等交通便利的区域。成交后,将为本市提供建筑规模约26万平方米的自住型商品住房。
网页截图
丰台区地块为城乡一体化槐房村新宫村旧村改造二期,居住建筑规模约9.09万平方米,将全部用于建设自住型商品住房,含全装修费用,销售限价每平方米35000元, 最终由河南新筑置业有限公司以28.9亿元竞得,成交楼面地价每平方米31797元。
昨天成交的另外2宗地块位于顺义区,其中一块在仁和镇第5街区,总建筑规模约6.01万平方米,将全部用于建设自住型商品住房,含全装修费用,销售限价每平方米24000元, 最终也被河南新筑置业有限公司公司以12.1亿元竞得,成交楼面地价每平方米20130元。
另一块位于天竺镇第22街区,居住建筑规模约10.4万平方米,将全部用于建设自住型商品住房,含全装修费用,销售限价每平方米22000元, 最终由北京金隅大成开发有限公司和北京空港科技园区股份有限公司联合体以19.3亿元竞得,成交楼面地价每平方米18866元。
相关负责人介绍,“3·17”调控政策出台后,本市已累计成交10宗集中建设自住型商品住房用地,可建设自住型商品住房建筑规模约87万平方米,供应地块区位优势明显,位于轨道交通沿线等交通便利的区域,将进一步满足我市居民住房刚性需求,稳定房地产市场预期。
业内专家指出,今年以来,本市明显加大了自住型商品住房用地和中低价位、中小套型普通商品房用地的供应力度。从成交情况看,自住型商品房地块均限定未来销售价格,这对于满足住房刚性需求,维护市场稳定起到了积极作用。
针对此前媒体报道4月25日成交的朝阳管庄地块和大兴瀛海地块楼面价超过了自住房销售限价的情况,专家同时指出,这两宗地块的情况有所不同,除了住宅,还有公建部分,公建部分不限价,有机构将住宅成交价格与公建成交价格混为一谈计算,得出地块成交价格超过自住房销售限价的结论是不正确的。
来源:北京晚报 记者 李海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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