5月1日起,房产证“下岗”了!新的《不动产权证书》来了!按照国土资源部的相关工作安排,5月1日起全国所有市县停发旧证、颁发新证。
5月1日起,各级国土资源主管部门为本行政区域内不动产登记机构,负责不动产登记工作。不动产登记由不动产所在地的县不动产登记机构办理。
简单来说,就是房产证将下岗,不动产权证书正式登场!这也就意味着,以后买房子拿的是不动产权证,房产证和土地使用证将停止颁发!
房产证下岗了!以后房产证上写谁的名字都不算数了,但是父母在房产证上加上未成年子女的名字,可能会造成诸多的影响。如何规避这些影响,往下仔细阅读以下解答。
房产证与不动产证有什么区别
根据国土资源部官方微博介绍,新的“不动产权证”和现在居民手握的“房产证”有差异!
不动产证上除了权利人、共有情况、坐落位置等原来房产证内容外,还增加了镭射区、不动产单元号、使用期限等内容。不动产单元号,具有唯一代码,相当于证书记录的不动产在全国范围内唯一的“身份证号”,通过不动产单元号就可以锁定该不动产信息。
房产证上内页内容仅包括房屋所有权人、共有情况、房屋坐落、登记时间、房屋性质、规划用途、房屋状况和土地状况。
现在的证需要换吗?
无需更换!
新版证书和旧版证书在一段时间内并行有效,这段时间内可以选择换或不换,等到需要进行房屋产权变更或买卖房屋时再逐步更换为新的不动产登记薄证。
房产证上写谁的名字不再重要
房产证上有你的名字房子是你的。根据有关规定,房产所有权的最高效力来自于房产登记,房子作为不动产物权,它的设立、变更、转让和消灭,需要经依法登记,才会发生效力;未经登记,不发生法律效力。房产证与不动产登记簿两者记载不一致的,除有证据证明不动产登记簿确有错误外,以不动产登记簿为准。
因此你不要考虑是婚前还是婚后写名字了,房产证没有你的名字也无所谓,但是一定要在房产登记簿上有你的名字。
就算房产证上没你的名 也有你的份
从公文的角度上看,房管局的不动产登记簿上有名字才算数,而另一方面,结婚前买的房子,就算是写了两个人的名字,如果闹上法庭,没有证据能证明你出了钱 ,写上名字也是白搭的。
但是,上述这种情况也仅仅是考虑到婚前买房,如果是领结婚证后买的房子,就算是只写一个人的名字,也是属于夫妻共同财产。
如果婚后单方父母全资买下的房子,登记在自己儿女名下,确认是只赠予自己儿女一方,那么该房产属于自己子女一方的财产,而不是夫妻共同财产。
所以,犯不着结了婚还争署名。不要把房子登记在孩子名下了。
如今,很多家长在购置房产时因各种原因将房产直接登记在未成年子女名下,在父母看来,“娃娃房”的好处很多,可以规避税费、规避家庭破产风险、提前为孩子准备婚前财产等等。
但是这样做却存在各种风险隐患
买房不能贷款
如果买卖合同约定房屋的购买方是未成年人一人,则该房屋买卖不能申请银行贷款,只能一次性付清房款。
孩子独立买房时可能多付首付
如果孩子和父母没有共有房产,即父母房产证上没有孩子的名字,那么孩子成年后购买首套房时,按照政策首付三成,并可享受首套优惠房贷利率。
如果孩子在限购政策出台前,在未成年时和父母共有房产不超过2套,根据政策,成年后可独立购买1套住房。
父母不能随意处置房屋,确需处置时手续麻烦
父母不能随意出售、抵押未成年子女名下的房屋。必须是有利于未成年人的利益,若其出现重大疾病需要钱来治疗或生活学习需要等。必须提供监护人签名保证其具有监护人资格和出售房产是为了未成年人利益的保证书,保证书须经公证处公证。
另外,父母出售房产所得款项应全部用于抚养未成年人。否则,日后孩子一旦提出异议,认为父母侵犯其合法权益,父母还要承担赔偿责任。
父母离婚时易出纠纷
如果夫妻离婚,以未成年孩子名义购置的房产归属往往会引起法律纠纷。
如果房产不作为共同财产来分割,那么该房产应属承担抚养孩子义务的一方与孩子共同居住,可能会由此引发抚养权争夺局面。
父母想再收回房屋困难 且无法控制子女成年后擅自处分房产
如果子女成年后不履行赡养父母的义务,父母想收回房屋将会有很大的法律障碍。实践中已有子女成年后将房屋出卖,不让其父母居住的情况发生。
孩子如婚后发生意外,配偶有权继承婚前财产
如果孩子在婚后不幸去世,其配偶、孩子和父母同为第一顺序继承人,有权继承逝者的所有财产,包括婚前财产。
这意味着,如果孩子在未成年时和父母共有房产,孩子名下的房产也将作为遗产分割和继承。
房产登记在孩子名下如何规避风险?
可以作公证
约定子女未成年时和父母共有财产,在父母生前,权益属于父母所有。这种办法可以同时让孩子拥有财产,又不至于遇到意外情况时被作为遗产分割。
进行房产份额变更
直接到房产交易中心做房产份额变更,减少子女名下房产份额,最少可变更为1%。这种方法主要是应对房产税,即使女子成年后以自己名义所购房产超标,需要征收房产税时,至少和父母共有的房产部分,计税量将极其有限。
从房产证上去名
这个办法比较简单粗暴,但是可以说也是最实用的方法。增减产权共有人,等同于买卖,即等于把一半的产权份额转让给你,缴纳税费按这个份额来交就可以。
房产证上减子女名字,视为买卖,要收取契税。去掉名字类似于份额转让,流程和正常的房屋交易类似,只需缴纳所占份额的契税,从1%--3%不等。去当地交易中心过户,产证上面所有的共有人都带好身份证件办理即可。
当然你也可以以赠与的方式去名,但同样要交手续费/登记费/契税等一系列费用。(中国经济网)
相关新闻
住了16年没拿到房产证随时可能被法院拍卖 这到底怎么回事
市民申先生得知了一件令人头疼的事,自己住了16年的房子已经被法院冻结,而和申先生有同样遭遇的,还有住在同一栋楼内的其他10户邻居。更加出乎意料的是,今年七月住户们收到了珠海市中级人民法院的告知书,得知自己所住的房屋目前已被查封,房地产估价公司也将对房产进行现场勘察和评估。如今,这些房子随时面临被拍卖的处境,这让申先生和邻居们心急如焚。
着急
交了购房款却没拿到房产证
申先生和老伴住在灯市口大街14号楼,据申先生介绍,该楼曾是国有企业南光集团的职工宿舍。
从申先生提供的材料中记者看到,在2000年时,申先生说他和老伴当年通过折算工龄以及购买南光公司直管公有住宅楼的方式获得了该处房产,为此申先生共支付了59378元,并从澳门南光(集团)有限公司处获得了购房协议书与购房收据。
在支付过相关费用后,与申先生同一批购房的住户们却迟迟没有拿到属于自己的房产证。
申先生告诉记者,他是该栋楼第三批购房的住户,此前两批购房的住户都已经拿到了房产证。这16年来,他和邻居也曾多次找到澳门南光(集团)公司索要房产证却一直未果。申先生说:“一直以来,每次向公司要房产证对方总是推托说在办了不要急。”
吃惊
住了16年的房子被冻结
就在今年七月,家住14号楼的部分住户收到了法院的告知书。随后,房地产估价公司的工作人员上门查看房屋,直到此时,包括申先生在内的住户们才知道,他们的房子可能会被拍卖。
申先生告诉记者,他是在买房后才听说南光公司及其子公司由于和交通银行珠海分行存在近3600万元的债务关系部分资产被查封,本以为已经签订合同并交纳购房款后自己的房子并不会受到影响,但令申先生没想到的是,由于房产证上仍写的是南光进出口公司的名字,加之该公司在判决生效后迟迟未履行判决所确定的义务,所以尽管申先生他们已经缴纳了购房款和公共维修基金,但所住的房产仍被当作公司的资产被冻结并将进行拍卖。
疑点
为何房产证迟迟没有更名
让申先生疑惑的是,尽管他已经缴纳了购房款并拿到收据,但房产证上的名字却迟迟没有更改。“对于我购买的房子为何在房产证上一直没有改名,一直以来南光公司并没有给我一个满意的答复。”申先生说,“更让我疑惑的是,在法院的告知书中,与银行产生借款纠纷的是中国南光进出口总公司,而当初和我签订购房协议的是澳门南光(集团)有限公司。按理说,我所购买的房屋应该与银行之间不存在纠纷。但是为什么和我签署购房合同的单位和房屋的产权单位并不是同一个单位,我的房子为什么会被查封冻结?至今相关公司的领导也没有给我一个说法。”
而与申先生一同在2000年购买了此处房屋的10名住户目前也同样面临着没有拿到房产证,房屋将被冻结的情况。现在这10户居民最担心的是,如果今后房子真的被拍卖的话,他们之前交给公司的购房款岂不是打了水漂。更何况现如今大多数住户已经退休,即便没有退休也已经上了年纪,再没有能力买房了,如果房子真被被拍卖后,他们该去何处安身呢?
随后,记者拨打了南光(集团)有限公司北京代表处的电话,希望能够询问到有关申先生等人房屋抵押及债务清偿方面的最新进展,但截至发稿时,南光(集团)有限公司北京代表处的电话一直处于无人接听状态。
律师说法
法院判决并无不妥
对于申先生的遭遇,记者咨询了北京市汇源律师事务所的魏晓东律师。魏律师告诉记者,尽管申先生已经交纳了购房款并与公司签订了协议,但由于房产证并未完成过户,申先生与南光公司只具有债权关系并未取得房屋的物权,因此,法院依法对南光公司所属资产进行查封并无不当。同时魏晓东律师也表示,像类似申先生这种情况,当事人可以通过法律途径,要求公司通过其他方式清偿债务,如果公司只能通过拍卖该处房产来清偿债务,那么当事人可以向法院提起诉讼,要求公司退还房款并赔偿损失。(北京晚报)
相关新闻
丈夫偷走妻房产证 女生该如何防范“渣男”保护自己?
俗话说“男怕入错行、女怕嫁错郎”,北京市海淀区法院立案庭的法官张志富结合近期实践中接到和处理的相关案例,提醒广大女性在面对各种“渣男”的时候,应该如何防范和保护自己。
同学恋人竟有老婆
堕胎不育又遭抛弃
在来京读研的高中男同学小刘的不懈追求下,小蔚与其谈起了恋爱。但是第二年,她从高中同学那里得知小刘早在两年前就结婚了!很快,小蔚发现自己怀孕了。一周后,她又从高中同学那里得知小刘已有了孩子。面对质问,小刘称现在的婚姻不是自己的真实意思,只是迫于学业压力和孩子无法离婚,等毕业后他就离婚。没有谈过恋爱并且缺乏社会经验的小蔚就相信了他。
之后,小刘以未婚先孕会影响小蔚工作、损害小蔚声誉、孩子无法落户等理由,劝她打掉孩子,甚至采用威胁手段,但是小蔚不为所动。两个月后,小刘的态度突然转变,以检查胎儿发育是否正常为由,带小蔚去了一家私人医院,当小蔚发现情况不对准备逃跑时,在楼梯处被小刘抓住。在挣扎的过程中,小蔚因受到惊吓而晕倒,醒来时发现自己躺在病床上,孩子已经被打掉了!
第二天,小刘便“失踪”了,无人照顾的小蔚彻底崩溃了。她还因为堕胎造成了不育。虽然小刘后来答应一次性赔偿她50万元,以后双方互不打扰,但在他仅仅支付了10万元后便不再支付了。万般无奈之下,小蔚向法院提起了诉讼,要求小刘给付40万元。
-法官提醒
海淀法院的张志富法官认为,女性在择偶时,面对对方的“攻势”,千万要保持清醒的头脑,最起码要搞清楚对方的婚姻状况。另外,在交往过程中,一定要注意保护自己,避免出现意外怀孕等问题,给自己的生活带来不必要的麻烦。
“大龄女”网络急相亲
“闪婚”发现嫁给渣男
过了27岁的小孟在农村已属大龄女,两个弟弟都到了适婚年龄,在父母的催促下,她病急乱投医,通过相亲网站认识了小曾。两个月后,小孟便带小曾回到老家,让他见了自己的父母,并订下了两人的婚事。三个月后,他们就结了婚,后来还有一个儿子。
然而结婚以后,小孟发现小曾性格偏激、暴躁,有非常严重的大男子主义,动辄以耍无赖的方式强词夺理,还经常砸东西打人,把孩子吓得大哭还不住手。更让小孟无法忍受的是,小曾还一直在外面沾花惹草,虽然经过小孟苦心规劝,小曾写下了不再出轨的书面保证,却还是劣性不改。小孟对婚姻彻底失望了,于是向法院起诉要求离婚并抚养孩子。
-法官提醒
据张志富法官介绍,在法院处理的离婚案件中,“婚前缺乏了解”、“感情基础薄弱”已成为最常见的离婚缘由之一。所以,面对婚姻,女性切记要避免草率决定,特别是在考虑到“大龄”、“家人逼婚”时,一定要冷静、沉着。结婚,一定要建立在充分了解对方并且培养好感情的基础上,之后再去做决定。
离婚“丈夫”失踪
卷走车房出国会情人
刘女士和周先生已经结婚三十多年了,婚后双方生活稳定、感情基础稳固,孩子也已经成年了。直到前年年初,周先生以政府欲征收高额房产税为由,哄骗刘女士签订了《自愿离婚协议书》,约定房屋和汽车都归周先生所有。协议书签订之后,周先生在国内期间,仍然每天按时接刘女士上下班秀恩爱,刘女士缴纳了房屋和车辆的相关税费约60万元。
然而到了这年年底,刘女士去台湾旅游回来后,却发现周先生留下了一封信,说他要到郊区连续几天开会,之后他便不知所踪,还带走了5万元现金、房产证、车证以及其他贵重物品。儿子报案之后,他们才知道周先生已经去了美国洛杉矶。
后来有一次与周先生偶然相遇,刘女士在他的电脑中,查找到了周先生与别的女性同居的证据。这证实周先生早就有了婚外情,并且已经在美国生下了孩子,现在周先生与那个女子及其孩子共同生活。刘女士很愤怒,之后提起诉讼,请求法院判决撤销离婚协议书中关于财产的约定,并对夫妻共同财产重新进行分割。
-法官提醒
如今,很多人出于买房、避税等目的而“假离婚”。对此张志富法官认为,从法律上讲,没有“假离婚”这一概念,即不论目的为何,只要 “离婚”这一行为是双方真实意思表示,离婚就产生法律效力。而且离婚具有不可逆性,也就是一旦离婚,从法律上讲,除了双方自愿再结婚以外,一般不可能再自行恢复。所以,在采取“假离婚”方式规避政策时,一定要考虑好风险,因为很可能真的会人财两空。(文中当事人均为化名)(北京晚报)
来源:北晚新视觉网综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