代小权无罪释放 江西省九江市中级人民法院当庭宣判
2018年2月11日讯,2月11日,江西省九江市中级人民法院公开开庭审理共青城赛龙通信科技有限公司(下称“共青赛龙”)、创始人代小权逃税案。
该院当庭宣判:撤销江西省共青城市人民法院(2017)赣0482刑初2号刑事判决,宣告上诉单位共青赛龙、上诉人代小权无罪。
江西省九江市中院官网发布的消息称,原公诉机关指控赛龙公司2011年至2013年逃避纳税税款分别为1052626.7元、1405603.27元、933090元。九江中院依据国家相关规定以及江西省国家税务局专业人员出庭的解答意见,认为赛龙公司2011年、2012年、2013年逃避缴纳税款占同期应纳税额的比例未达到刑法第201条第一款规定的10%以上,不构成逃税罪,代小权作为该公司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亦不构成逃税罪,遂作出上述判决。
(原标题:江西共青城赛龙创始人代小权无罪释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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