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贾跃亭妻子被列入“老赖”名单:未能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

2018-04-15 22:45 编辑:TF008 来源:北晚新视觉网综合

4月14日,据北京市第三中级人民法院发布时间为2018年3月7日的执行信息显示,贾跃亭妻子甘薇应向浙江中泰创展有限公告支付人民币14.03亿元,支付按照年利率24%计算的违约金,以及迟延履行期间的债务利息,由于甘薇未能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

根据公告,执行法院为北京市第三中级人民法院,立案时间为2017年8月8日,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为:向浙江中泰创展企业管理有限公司支付人民币14.03亿元;向浙江中泰创展企业管理有限公司支付违约金(以人民币14亿元为基数,按照年利率24%计算,自2017年7月11日至实际清偿之日);向浙江中泰创展企业管理有限公司支付迟延履行期间的债务利息。被执行人的履行情况为全部未履行,失信被执行人行为具体情形:违反财产报告制度。

这也是甘薇首次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 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显示,贾跃亭已经7次被列为失信被执行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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