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男子网售出租车发票多次获利被公诉 俩出租司机亲属面临处罚

2018-04-30 10:06 编辑:TF010 来源:北京晚报

2018年4月30日讯,因亲属是出租车司机,一位技术主管“盘活”出租车发票“资源”,通过闲鱼App发布信息,多次出售出租车发票赚取外快,最终被北京市海淀区检察院以涉嫌非法出售发票罪提起公诉。

新华社记者 罗晓光 摄

“80后”男子张某是大学文化程度,中共党员,案发前在一家天然气管道有限公司担任技术主管。在很多人看来,这是一份比较体面且福利待遇不错的工作。张某除做好本职工作之外,还利用自身的便利条件,拓展了一项“业务”。

张某的父亲张某某、舅舅马某某在同一家出租汽车公司担任出租车驾驶员。在平时出租车运营过程中,部分乘客下车时没带走发票,于是张某某和马某某借此积攒了大量的北京市出租汽车专用发票。张某发现了这座有待开发的“宝库”,于是向父亲和舅舅索要发票,并充分利用信息化时代的高科技软件,通过闲鱼App发布出租汽车专用发票销售信息,开始经营自己的发票销售“业务”,赚取一些外快。

自去年10月至今,张某多次向他人出售出租汽车专用发票,已有证据证实的获利金额为人民币296元。鉴于多次出售而未被发现和处理,还能将父亲和舅舅所积攒的发票用以变现,有利而无害,张某便将此项“业务”作为自己的兼职,干得有声有色。

今年1月14日的周末夜晚,张某通过闲鱼App软件,再次看到有人约购出租汽车专用发票的消息。此人向张某约购面值3万元的发票。经过微信聊天商量,张某约定向对方出售面额25000元的出租汽车专用发票,交易价格为1000元人民币。这是一笔不小的订单,张某迅速向父亲、舅舅索要发票,以凑足买家所要购买的面额。

1月22日13时许,张某按照约定的交易方式,将搜集好的561份出租车发票装入信封中封好,交给前来取件的闪送快递员。买家当天收到发票后,如约将购票款项交给闪送快递员,由快递员转交给张某。张某当天收到1000元购票款。警方缜密侦查,发现张某多次出售发票,经过蹲守,在东城区石油大厦附近抓获张某。经鉴定,张某所售均为真发票。

张某到案后供认非法出售发票。“我以前不懂法,又贪图小便宜,从来没想过出售发票达到一定的数量和面额标准会触犯刑法。”张某对自己的行为追悔莫及。

警方就张某非法出售发票的来源问题,询问他的父亲和舅舅。两人均称,出租车公司有明确规定,要求驾驶员将乘客不要的出租车发票定期集中销毁,如果不照办,第一次批评教育,第二次警告,第三次开除。

海淀检察院检察官李木子、胡晓楠认为,我国刑法第二百零九条第四款明确规定了非法出售发票罪。该罪的入罪标准为发票数量100份或者票面金额累计40万元以上。张某非法出售561份北京市出租汽车专用发票,其行为已构成非法出售发票罪,法定刑为2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或者单处1万元以上5万元以下罚金。

被告人张某看似“盘活”了发票资源,做了发票的“搬运工”,还赚取了外快,但其行为破坏了发票管理秩序,触犯了刑法,势必受到国法惩处、党纪处分,也将赔上一定程度的职业前途、家庭幸福。张某的父亲张某某、舅舅马某某因违规处理发票,也将受到公司的相应处理。张某的“一举多得”变成了“有百害而无一利”。在此,检察官告诫接近“发票资源”的相关人员,切莫以为获得了一座发票“资源宝库”或“摇钱树”,而无视国法、贪图小利,否则将自食其果、害己害人。

 

 

来源:北京晚报 林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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