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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非本人机动车自助绑定业务今日开通 驾驶员不用到窗口办“绑定”了

2018-05-04 11:35 编辑:TF010 来源:北京晚报

2018年5月4日讯,公安部3月推出“驾驶人绑定非本人名下机动车之后可网上处理非现场违法”的政策之后,北京交管部门曾表示,“绑定”的过程需要市民前往车管站业务窗口办理。

张荣欣 摄

记者上午从市交管局获悉,交管部门经过一段时间的设备调试,现已正式推出“网上自助绑定”业务,市民可在下载相关APP之后,自助办理。

交管局发布消息称,现在驾驶人、车辆所有人可登录“交管12123”手机APP,通过填写信息、上传照片、验证手机号码,自助办理驾驶人与非本人名下机动车(仅限个人名下小型汽车、小型新能源汽车)的绑定业务。

绑定业务办理完毕后,车辆驾驶人即可在互联网交通安全综合服务管理平台和“交管12123”手机APP上,自助处理被绑定车辆无记分、发生在绑定日期后有记分,并单一违法行为的罚款金额在200元及以下、且累计记分不满12分的非现场交通违法记录。此前,网上绑定已经进行过一段时间的试用,在解决了试用期间出现的问题后,交管部门于今天正式推出此项便民措施。

驾驶人用户自助绑定非本人机动车业务的流程具体如下:

1、通过各类手机APP应用商店下载、安装“交管12123”手机APP软件,并按要求提交相关信息注册成为该平台用户(待绑定机动车车主也需为“交管12123”平台已注册用户)。

2、登录“交管12123”手机APP,点击“我的(个人中心)—我的机动车”或“机动车违法”进入绑定界面。

3、填写非本人名下机动车的号牌种类、号牌号码、发动机后六位、与车主关系等信息。

4、上传3张照片:一是本人手持身份证明的头部照片,二是车主手持身份证明与待绑定机动车行驶证的头部照片,三是本人身份证明、车主身份证明及待绑定机动车行驶证放置在一起的照片。同时,对上传的照片还有几项具体要求:一是不能使用修图的照片;二是不能使用翻拍的照片;三是不能使用纯白底色,避免照片水印无法正常显示。

5、通过短信验证被绑定机动车所有人在平台注册时使用的手机号码。

6、提交绑定申请,交管部门将对申请信息进行审核,审核结果将通过短信告知。

交管部门介绍说,对于不熟悉手机操作、不便进行网上自助绑定的市民,也可前往位于交管局各车管分所及各交通支大队车管站内的互联网业务受理窗口,提交相关证件材料现场办理绑定业务。绑定业务办理完毕后,车辆驾驶人即可在互联网交通安全综合服务管理平台和“交管12123”手机APP上,自助处理被绑定车辆的交通违法。

交管部门再次进行提醒,办理绑定非本人名下机动车业务,有历史绑定车辆数量的限制,请驾驶人用户本着如实绑定、如实处理的原则,谨慎办理非本人名下机动车绑定业务,避免盲目代替他人绑定,造成后续处理的麻烦。

 

 

来源:北京晚报 安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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