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今年北京社保缴费工资申报启动 具体步骤如下

2018-06-05 11:31 编辑:admin 来源:北京晚报

2018年6月5日讯,北京市社会保险基金管理中心昨天发布消息,启动2018年社会保险缴费工资申报工作。用人单位和个人可于6月5日至7月25日期间,到各区社保经(代)办机构或社保所申报。新的缴费工资基数将于7月起生效,为期一年。对未按时申报的单位,自2018年7月起,市社保中心将按照单位6月份缴费额的110%确定2018年度社保缴费工资。

新华社记者 宋为伟 摄

据了解,用人单位应当以职工2017年度月平均工资作为申报2018年度社会保险缴费工资的依据,如实申报,无上下限的限制,不得瞒报、漏报。作为申报依据的职工月平均工资,包括各单位支付给职工的劳动报酬及其他根据有关规定支付的工资,无论计入成本与否,无论按照国家规定列入计征奖金税项目与否,无论以货币形式支付与否,均列入工资总额的计算范围。

用人单位可以登录“北京市社会保险网上服务平台”(www.bjrbj.gov.cn/csibiz),网上申报社会保险缴费工资;或通过“北京市社会保险系统企业管理子系统”(简称“企业版”)软件申报。使用网上申报系统的用人单位,无须再到社保经办机构提交报表。通过企业版申报的用人单位,需打印《北京市2018年社会保险缴费工资申报汇总表》一式两份,加盖公章及签字后,用人单位和社保经(代)办机构各留存一份。

已参加机关事业基本养老保险的单位,通过“机关事业养老保险单机版”申报,并打印《北京市2018年机关事业单位社会保险缴费工资申报汇总表》一式两份,加盖主管部门印章后,用人单位和社保经办机构各留存一份。

此外,在市、区人力资源公共服务中心(原职业介绍服务中心和人才交流服务中心)等社保代理机构以个人身份存档、且参加社保的个人,以及在各街道(乡镇)社保所缴纳社保的个人,也需要在6月5日至7月25日期间,到所在社保代理机构办理缴费基数申报手续。没有按期办理申报手续的,直接按本人上一年度的缴费基数档次确定。

 

来源:北京晚报 记者 代丽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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